作者:宝鸡市陈仓区委组织部 王龙飞
近年来,陈仓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做好登记备案、集中保管、外出审批等工作,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全面登记备案,确保不漏一人。区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在职科级领导干部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在新提拔科级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时,将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第一时间交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备案,做到登记备案全覆盖。同时,对存在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问题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集中统一保管,强化日常管理。全区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区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度和保密制度,完善管理台账,认真开展信息登记备案、证件保管、申领交还、监督检查等工作。登记备案人员申领新的证照、外出返回,将证照一周内交还区委组织部,严禁个人私自保存。有遗失的,要求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坚持做到各个环节都有迹可循。
严格申请审批,夯实工作责任。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出国(境)的,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费用等情况,经本单位党委(组)书记签字同意,同时由区纪委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审批同意后,在干部办理签证或出国(境)前3天再将证件交由本人使用,回国后立即将证件上交,报告说明外出具体情况,杜绝监管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