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俊彪
越往后的文章,越难做,要想做好更不易。因为人生最初萌发的那种情感,往往最原始,也就最真实。靠了它去写文章,那艺术感受当是最佳的。
真情实感,是文学作品的魂灵。作家只能靠真情实感去写作,而不能靠技巧。一鸣惊人,在于青年。成名之作,更多地出于新手,不少的是处女作。一般来说,成名作也就是代表作。如果把作家终生的创作成就比作一座壮丽的宝塔,那么金色塔顶便是它。善于不断地寻觅最能自然表达自己真情实感的那种渠道,技巧便在其中了。而这种技巧,只能属于作家个人。别人拿了去,竭其力,尽其能,生搬硬套,终归是徒劳无益的。无论是谁,也不管他取得多么辉煌灿烂的成就,写出了多么轰动一时的杰作,但也只能是他,他的风格,他的个性,他的一个很小的题材领域,而不能也根本无法代替任何别的作家与作品。有不同,才有世界;有高低,才有大地;有参差,才有森林与花苑。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准确地找到那一个最能体现自己个性的特征,走出那一条属于个人的道路。
子午岭西部边沿的正宁县,是当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红色起源点。迄今为止,她仍是一个十分美丽却极不富饶的小县,山连山,岭套岭,山岭延绵,归了子午岭,终与云天相连。尽管我一出世就与贫穷和劳苦为伍,但我从内心里酷爱着我的故乡。
据父亲说,公元一九五二年农历九月二十八日,正当午时,母亲在田野挥汗收获了半天,回家给老黄牛垫圈时,也许由于极度劳累,竟将我提前一月生在了牛圈里。难怪我儿时极爱牛,牛也极爱我,六岁去小河的两岸放牛,十岁赶着牛去耕耘大地,善解人意的老黄牛,从未欺侮过我这个从幼婴时便严重缺乏营养的瘦弱孩童。牛,后来给了我许多的美好回忆,激发了我深沉的情感,给了我电影文学剧本《孩子和牛》,和儿童小说集《牛圈娃》(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严格说来,这些文学作品,其实是我自传体的另一类传记文学。这个读者心中的谜,我心中的秘密,只得由此揭示了,泄掉了。
作家与作品,是时代的产物。任何一个时代,只能孕育出它本时代的作家与作品,绝对不会产生超越时代的作家与作品。精神文明的产物,与动植物界的产物一样,只能用各自的环境来解释。种族、环境、时代三大因素,必然制约着作家,规范着作品。要了解一个作家及作品,必须正确地设想他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作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因素。因为某种作家与作品是和某些时代精神与风俗概况同时出现,同时消灭的。同样,我与我的传记文学,也是由我时刻都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伟大时代造就的。
我的路,得上溯到父亲所走过的人生道路。因为在我的血管里,流动着父亲的血液。我的祖籍在陕西省旬邑县张家川卧龙山下。相传在我老爷时,我家是一个百十口人的大家族。老爷因土地与外族人打官司,被人家花钱买通官府,投人大牢,用烧红的铁链从他肩头搭下,绕腰三转,他虽挺过了酷刑摧残,却无人送饭,一命呜呼,土地全被他人霸占了。爷爷流浪到成年后,回原籍拜认本族,打算认讨土地,重振家业,不料被本家族人欺辱致死,留下祖母和五岁的父亲,又被撵出原籍,流浪他乡。
父亲为报家族之仇,十多岁上便秘密加入红军游击队,当了一名地下交通员,传递密信于红河两岸,直到解放前夕,在一次送急信途中,因打死追击的敌军官一名,遭淳(化)、旬(邑)、邠(县)三县通缉捉拿,只得携家转移到已经解放了的甘肃省正宁县永和乡王家寺村。后来,在我的长篇传记文学《红河丹心》(甘肃人民出版社)一书中,许多材料便是我父亲提供的。
农民,是人世间最诚实,最善良,最勤劳,最苦难,也是最值得同情和敬重的人。他们像老黄牛一样,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然而,他们又是最狭隘,最粗俗,最野蛮的人。宗族与家族一旦发生冲突,械斗起来,常常打到血里捞骨头,就连平时的互相残害也是不择手段的。我的父亲,在村里是单丁独户。为了让父亲不受欺负,我十七岁时毅然从戎,而且从那时起便开始发愤写作。
十八岁斗胆寄出了第一首小诗,竟然发表了。从此,我便埋头读书与写作不停,迄今已有一百二十多首诗,三十多篇散文,四十余篇中短篇小说,两部电影文学剧本,以及数十篇文章发表出来,加上长篇传记文学《刘志丹的故事》(先由《陇苗》等报刊分别连载,后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书)、《黑河碧血》(陕西人民出版社)《红河丹心》(甘肃人民出版社)《最后一枪》(中国青年出版社)《血与火》(中国青年出版社)等五部,还有前面提及的那本儿童小说集《牛圈娃》,共约二百余万字。我没有想到,如今已到而立之年,竟能考入中国鲁迅文学院,补了因十年动乱造成我不能受到高等教育的缺憾。我更没有想到,中国作家协会吸收我入会《中国文学家辞典》(现代部分第四分册)将我作为当代作家收录入典。
未曾想到的,终归成为事实。静下心来,回眸身后踩踏出来的这条路,竟是何等的坎坷,何等的崎岖,何等的艰险,而且遍布着泪,遍布着汗,遍布着血……多亏了那几位栽培过我的良师,那几位帮扶过我的益友,不然,我是很难坚持走到今天的。
我出生在烈士鲜血浇灌过的一块神圣土地上,也许我具备了写作传记文学的诸多条件,比别人得天独厚。但是,写传记文学,其中的甘苦,我咀嚼过,因而也就有深切体会。有许多的苦,是很难说得出口的,像哑巴吃黄连一样,只得吞到肚里去。我曾经发过不知多少次誓,然而誓后提起笔来,免不了又是重蹈前辙,一本接一本地去写那传记文学,心甘情愿地做一桩吃力不讨好的劳动,竭力替一座巨大的建筑物耐着性子雕两三块石头,而这建筑物也许我此生是看不见的。然而,我总想,也许这种劳动对社会是有贡献的。不然,我为何如此地跟自己过意不去呢?
传记文学和小说有某种相通之处,只不过是材料的处理与加工不同而已。但是,写小说的,不大愿意写传记文学,不是写不出,而是他已经习惯了的那种写小说的构思方式与写作程序,更不愿受写传记文学的那份苦,那份气,那份难,换言之,就是那份洋罪。《刘志丹的故事》从收集资料到实地踏访,先后采访流落红军战士到国家领导二百多人,历时数载。尽管当时许多大人物被打倒,和平民百姓一样过着贫寒生活,找起来并不难,但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在那种特殊的岁月里,难免不怀有种种戒心,多次推诿,不肯接谈。我实心要替他们立传,却受得如此误解,心里极难受。要写传记文学,没有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如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三番五次上门求访,像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地索取材料。其中的苦,真可谓苦不堪言。非得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手的精神不可。
遍走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一带迄今仍很贫困,交通十分不便,许多的古战场与旧遗址,全靠了我两条腿丈量一遍,常常日行山路百十里。记得有一次,我在子午岭山林里迷失了方向,险些儿出不来。掌握了大量材料,实地走访之后,开始动笔。从初稿到出书,又是历时数载,几易其稿。将近十年的心血,少年头上平添了许多的白发,才换得了一本《刘志丹的故事》。值得么?要是把这些时光与气力拿来搞别的,又将是怎样的一种收获呢?这,只有老天才知情。我知道,我自找了一条艰难的路。在这条路上,我曾不止一次地叹息过:“难啊!实在是太难!”
民族的本能所要求的,刺激作家创作的,是表现真实的人和真实的生活。文学不在于改变现实,而在于表达现实。我决定用传记文学这一特殊的文学手法,表现我的思想情感。目的在于运用具体的人物或事例说明抽象的东西,尽可能地以现代与古代作比较,以今人与古人作比较,使过去的史还了它应有的本来面目,显得格外生动与真实。因了这原因,我才写得出那几部作品来。
传记文学,应该而且必然属于文学的范畴。它与正传相别的,正传是以严肃的态度和真实的笔墨去如实地记录历史和现实的人与事,而它却尽可以用文学的手法去再现历史和现实的人与事。传记文学,是在真实无误的人物与事件的基础上,进行一番文学手法的处理,更多的是对诸多细节和人物对话作出必要的合乎情理的加工与改造,使作品既有史料价值,又有文学价值,融史学性与文学性于一体。传记文学尽管与任何正传史书同样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主要人物与重大历史事件,完全做到准确无误,但它的读者面,以及在读者当中产生的影响,发生的作用,绝对不会低于任何文学作品,其生命力甚至远远超出了有些文学作品,因为它有着双重的价值。我生活的这个时代,与刘志丹、赵博生、董振堂等英烈人物生活的那个时代,截然不同。
正因为如此,当我提出要写这些历史人物时,有人曾当众奚落我,说我根本就写不出来,与其枉费心机,不如老老实实地写点小玩艺儿。他除了不相信我有写传记的决心而外,还断定传记一定得人物的亲人或事件的当事者去写,别的谁也写不出。
然而,我要感激他,是他给了我勇气与信心。人,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中,会普遍地产生一种叛逆心理。我与我的传记文学,几乎可以说是我的叛逆心理的产儿,也是国民叛逆心理中孕育出来的幸运儿。作家与作品,只能在特殊的精神气候中产生。作家必须适应社会的环境,满足社会的要求,否则就要被淘汰。有出息的作家,首先应当使自己成为思想家,其次便是学者,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作品来。我自知差之千里。但我却一直没有放松这种努力。我试图在我所有的作品中,尽量表现我自己的思想,我自己的个性,我自己的情感,也就是我自己对社会上一切现象的看法,对人生的探讨,以及对人的性质与人的价值的重新认识和估量。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这样去做,我的作品,就会像我本人一样,具有我自己的风格,个性,还有思想见解。
我的路,得由我自己来走。我的传记文学,得由我自己来写。我写刘志丹,刘志丹不在我身边,我所生活的这个现实环境中,也根本找不到刘志丹所生活过的那个现实环境中的任何特征。但是,我懂得,现实不能充分表现特征时,必须由作家来补足。我写赵博生和董振堂,我虽掌握了他们的生平大量事迹,但我没有亲耳听到他们当时在某一次战斗中如何发出了攻击或冲锋的命令,也没有亲眼看到他们的马刀是怎样砍到逃敌的脑壳上的。但是,我懂得,为了创造,才把真人身上只有一些痕迹和片断的特征尽量发挥。作家应当全神贯注地看着现实生活,才能尽量逼真地模仿,而整个作品就在于正确与完全的模仿。我的写作仅是开始,没有技巧,没有成规,完全靠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感受所激发的一种感情在写作。
我的传记文学,是模仿,也是创造,因而其中的人物与事件,是真实可信的。当然,次要人物与事件细节,也有必要进行合乎情理的文学提炼与加工。这,不能怪罪于我,也无须指责我的什么,因为我写的是传记文学,同任何文学作品一样,是创作,而不是制造。
歌德曾经说过:“不论你们的头脑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感情。”文明过度的特点是观念越来越强,形象越来越弱。教育,谈话,思考,科学,不断发生作用,使原始的形象变形,分解,消失;代替形象的是赤裸裸的观念,分门别类的词儿,等于一种代数。于是,人们越来越需要看到更多的形象,使大脑和生活都得到一种适度的调节。要让艺术自然而然地产生,必须“形象”,不受“观念”的阻抑和损害,好比马踏飞燕,鱼翔浅底,完全出于自然。文学中的形象要想越来越接近生活中的自然,必须逐渐地走向写实,不难预料,其发展的前景皆系于传记文学。
然而,传记文学连同作家,至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这无疑是一种偏见。历史将会证实这种偏见是多么的荒唐可笑。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界人杰,各方英豪,多如繁星,但传记文学实在是太少了。传记文学的题材领域是极其广泛的。科学让各人按照自己的嗜好去喜爱合乎他气质的东西,特别用心研究与他精神相投机的东西。科学同情于各种艺术形式和各种文学流派,对完全相反的形式与派别一视同仁,把他们看做人类精神的不同表现,认为形式与流派越多越相反,人类的精神面貌就表现得越多越新颖。我敢说,我已经看见了传记文学的广阔前景。但我也许不再写传记文学,而要转向长篇小说,不是怕苦,而是希冀对各种不同的文学形式的尝试与探索。
理想的天地是狭窄的,唯现实是没有边际的。个人的特色是由社会生活决定的。无论什么时代,理想的作品必然是现实活的缩影。不论我将来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去寻求自己的立足存身之地,但是,我与我的传记文学,以及我自己所走过的这一文学之路,是展示我自己的,也只能永远属于我自己。
我正在执着地走着一条永远只能属于我自己的路,是文学之路!
1985年2月写于兰州
原载1985年第7期《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