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桥镇政府 唐 红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持续推进涉水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三原县鲁桥镇纪委坚定站位、强化意识、优化作风、细化措施,确保涉水领域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鲁桥镇纪委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领会省市县各级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强化思想认识。
专题研究部署,深化责任传导。鲁桥镇纪委第一时间传达《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专题研究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工作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涉水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镇村干部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全镇10个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持续推动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专项深入排查,细化任务落实。结合鲁桥镇镇域实际,明确治理范围,深化线索摸排,从“河湖管理、农田水利、涉水工程建设、水费收缴”等重点方面入手,整合信访矛盾、12345等互动渠道资源。坚持以“问题线索全清零、涉水腐败零发生、重点案件彻清查”为目标,紧盯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涉水事务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分析排查,推进相关任务落实落细。截止目前,鲁桥镇已经召开2次涉水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各村形成涉水领域专项治理问题清单、台账,党委书记亲力亲为,对辖区涉水领域进行了3次督促指导。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供水项目建设、供水设施运行管护、水费收缴等方面的问题排查和违纪违规线索征集工作,把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形成上下齐心的专项治理合力。
持续推进整治,严格督导惩处。针对存在问题,强化跟踪督导,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由镇纪委牵头负责,督促各村每月25日上报“摸排、整治、销号”3个台账,切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同时,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积极联系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采取“线索台账+责任落实+整改销号”方式,坚持打防结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明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