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消息一经发布,乾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下发《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业务知识学习的通知》,鼓励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习,并将《条例》内容纳入“每日一学”知识库,以“宣传+学习+考试”等多种方式,系统全面学好《条例》,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巡查办副主任程备战认为,《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勇于自我革命、永葆纯洁生机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体现,是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着力点。它让纪检监察工作的依据和支撑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完备。他说:“《条例》内容全面,表达清晰,可操作性强,为我们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指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在实务中提高运用《条例》的本领。”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条例》全文,我受益匪浅。”新阳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宋伟认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本着“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原则,在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的同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县委组织部干训科科长韩海燕表示,县委组织部将通过纳入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举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条例》学习深度、广度,确保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实现全覆盖。坚持以上率下,组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持续发挥《条例》的工作指导意义,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委监委紧扣监督执纪问责业务,丰富培训形式、严格培训管理,以学促行、以学促干,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为高质量推进2022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