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3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广告违法线索,反映网络主播陈某于2022年3月7日在某网络交易平台直播销售部分食品涉嫌广告违法。经查,涉案产品为“维乐园儿童叶黄素片”“WonderLab蔓越莓女性益生菌”、“HERB健康本铺DOKKAN ABURADAS酵素”、“龙角散桔梗润喉片”、“月神益生菌口服胶囊”五款食品,当事人负责招商并与经销商签订直播推广合同,再由主播陈某在淘宝平台直播推广。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明知相关产品为普通食品的情况下,在直播时分别宣传前三款产品有“小朋友吃这种叶黄素有效护眼”“这款调节肠道”“改善睡眠,吃五颗,改善睡眠的同时还能增强我们的新陈代谢”等保健功能;分别宣传后两款产品有“可以降低病毒的活性”“月神益生菌对女性私处的炎症有效果”等疾病治疗功能。上述产品的直播佣金合计8.39万元,直播服务费合计23.52万元,全部由当事人收取。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满足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利用网络直播进行广告推广时夸大宣传,宣称普通产品能治疗疾病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公众身体健康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通过直播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对在网络直播广告中发布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效等“神医神药”广告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记者刘潇潇 石兰)
来源: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