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通过小额借贷为公司解困,不料却遭遇“套路贷”。广州的王女士借了16.5万元却要还40万元,就连抵押的房产也被查封了,一家人被迫寄人篱下。
2017年初,王女士因项目亟需资金周转,于是向小额借贷公司贷款。借贷中介告知王女士可以通过房产抵押来贷款,并将老板李某介绍给王女士。5月,王女士带着房产证与李某见面商谈,表示想借20万元。李某表示,借20万元,3个月内还清本金,扣除“砍头息”3.5万元,到账16.5万元,每月须还息1.2万元。随后,李某拿出一沓厚厚的借款合同给王女士,并不断催促王女士签名。
王女士看到其中一份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40万元,就提出了疑问。李某表示只是做个样子,即使王女士签了这份合同,也只需要还16.5万元。为了尽快拿到钱,王女士在犹豫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其实,王女士签下了两份合同,一份小合同,即王女士实际借款20万元的合同,另一份大合同,则是王女士借款40万元的合同。李某忽悠王女士签下大合同,目的是为了用大合同去法院起诉王女士。
签完借款合同后,李某带着王女士到最近的银行网点,分两次共转账40万元到王女士的银行账户。随后,李某现场督促王女士,将多转的23.5万元转到自己指定的第三方银行卡上。
借到钱的王女士,在接下来的6月、7月都按时还息1.2万元。到了8月,王女士没钱还本金和利息了。从这时起,李某就开始追债,还跑到王女士家中骚扰威胁。家人不堪其扰,四处筹款,王女士又还了7万元给李某。过了一段时间,王女士公司的项目上进了一笔款,就想着还清还剩几万元的欠款。不料,李某竟说王女士还欠公司20多万元,要求王女士必须按照公司账上挂着的40万元数字还清贷款,债务关系才能解除。王女士不同意,就没有再继续还钱给李某。
同年10月份,王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李某用40万元的借款合同(即大合同)到法院起诉,将王女士抵押的房产冻结了,并要求王女士按照合同还款40万元。房子被查封后,王女士一家无处安身,只能寄住在亲戚家。
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在侦查中发现,该案是典型的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事主财物的“套路贷”案件,存在收取“砍头息”、签订“阴阳合同”、制造虚假流水、恶意骚扰追债、诈骗、制造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办案民警还发现有多名相同遭遇的事主,进而核实出4宗同类案件。至此,一个以李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浮出水面。
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后,黄埔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今年8月16日、18日,刑警大队、红山派出所联合行动,先后在广州海珠、荔湾、天河等区,悉数抓获李某等6名团伙成员。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