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招标不设保证金
2021年7月16日,宿松县教育局发布了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不含大米和食用油)招标公告,项目总预算约9900万元,共分成六个标段,选出六家供应商,供应65266名农村学生营养餐食材。
和往年不同的是,为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此次招投标参标单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负责人说,这导致今年前来报名参标的企业格外踊跃,达到了51家,是去年的两倍多。
今年8月10日,招投标落下帷幕。安庆五谷香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安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企业中标,然而中标结果公示后却引来了多家参标单位的质疑。
中标企业存在造假行为
据了解,质疑的问题主要有两点,首先质疑来自六安的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明显造假行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1日,然而,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经营业绩显示,在公司还没有“出生”前的2019年8月18日,其就与安庆市华中路第二小学幼儿园和安庆独秀幼教中心分别签订了100多万元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并以此在投标中获得增分。而众所周知,公司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以前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合同主体。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1日
二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在宿松县内须设有仓储点,仓储点面积≥500平方米得6分,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大于等于200平方米得3分,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不得分,仓储点内有分拣中心、快检室等功能设置齐全得2分,而这一点不论中标企业、参标企业几乎都不合格。
评标专家认为“早产业绩”真实有效
面对质疑,8月23日采购人宿松县教育局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核查复评,并于今年8月26日出具了回复函。在回复函中,上述两单位表示,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庆市华中路第二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虽然早于公司成立时间,但是根据该项合同的业主方安庆市华中路第二小学幼儿园出具的证明,在复评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合同真实有效。
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庆独秀幼教中心学校食材采购项目”业绩时间在投标文件的业绩汇总表上写的签订时间是2019年8月18日,但业绩合同上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复评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应该以合同上的签订时间为准,此项业绩同样真实有效。
另外,回复函还表示,原评标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中标人公司的仓储能力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是六家中标公司,只有一家仓储点的实际仓储能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其他5家均不一致。
记者调查“真实有效”业绩涉嫌伪造
公司都未成立,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如何签下了两份上百万元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
据了解,在中标遭质疑后,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还专门向评标委员会出具了一份盖着安庆市华中路第二小学幼儿园公章的证明,落款时间为8月19日。证明解释说,我幼儿园食堂食材是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当时是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合同上签的字,没有盖公章,合同签订时间是2019年8月18日,我幼儿园要求对方带公章来盖章再取合同。2019年9月中旬,安航公司补盖了公章,取走合同。
8月26日,带着疑问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来到了安庆市迎江区教育局,华中路第二小学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幼儿园根本不认识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和他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也未给其出具任何证明,所盖公章涉嫌伪造。
之后,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又联系了安庆独秀幼教中心所在地的安庆市大观区教育局。安庆独秀幼教中心的负责人发来了一份书面证明,表示他们与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未有过任何经济往来及商业合作方面的事宜。
教育局未采信复评结果“叫停”招标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教育局、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曾公布了一份联合说明,表示:评标专家是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的。被质疑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8月23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资料进行了复评,并对6家拟中标单位的仓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标委员会认定有5家公司仓储情况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认为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资料符合招标文件的形式要求。
针对安徽安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采购人和相关单位并未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复评结果认定该公司提供的业绩有效。8月27日上午,由采购人带队,会同相关单位赴安庆市华中路第二小学幼儿园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公司提供的业绩资料是虚假的。
8月27日,宿松县教育局副局长欧其莲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教育局对此事非常重视,鉴于六家拟中标供应商被查出有五家存在问题,教育局已决定“叫停”此次招投标,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开学在即,为保障学生的营养餐供应,教育局已要求全县60所法人学校先自行采购食材。记者 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