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水滴保险经纪、微医(北京)保险经纪两家公司存在“首月0元”类的销售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保险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微医(北京)保险经纪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
从处罚情况来看,银保监会对水滴保险经纪罚款100万元,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对微医(北京)保险经纪罚款10万元,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
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等销售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消费者不要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本不需要的产品。(记者谭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