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为体现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在办案中发现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责任部门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李峰表示,检察机关将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未成年人保护App、小程序、在公共场所展播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解读,为社会大众提供便捷的平台和途径,让强制报告责任主体知悉法律要求,主动、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