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筑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防线
2021-12-15 16:06:12 来源:华夏传媒网 浏览量:
作者:三原县委组织部 高俊 苏晨笛
为全面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高效化水平,三原县坚持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凡转必审”,形成出入库有标准、转递有程序、接收有手续的标准化工作流程,筑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防线。
完善转递制度。制定《三原县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健全完善干部档案转递工作机制,促进管理流程再升级。对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进行精确细化,需接收干部档案时,出具调档函,将档案及时接收,需转出干部档案时,要在收到干部任职文件、调档函后,按照要求转递档案。规范运行《转入档案登记表》、《转出档案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批表》等管理台账,实现档案转递“全程纪实”,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转递手续完备。
严把审核关口。对需转递档案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查,一看“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是否准确;二看档案材料是否真实;三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四看档案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五看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装错材料等情况。对发现档案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善,及时补充完善,无法补齐的,需详细列出清单及情况说明;档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对审核有误的信息进行重新认定,对补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鉴别,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规范档案整理。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一次性转出。将个人档案材料反复核对,按照“一人一册十类”的标准,坚持原则,细化分类,通过分类整理、排序编号、编排目录、反复校对、装订上柜、录入名册等多个环节,确保材料齐全、分类清晰、装订整洁美观、认定准确规范,档案目录与卷内材料内容一致。
严实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确保档案材料安全,避免内容泄密、材料丢失等情况发生,转递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最大限度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规范性和保密性。转入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档案转递回执单》并及时退回,确保档案闭环转递不遗失。档案转出后,必须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具体日期、转入单位,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