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统计、组织颁发等工作,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以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日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纪念章的颁发程序、颁发方式、制作、管理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