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解民忧
2020-12-11 21:52:48 来源:中国传媒网 浏览量:
作者:王志超
12月7日,早上刚上班受助人曹永超便带着自己已准备多时的“法律援助解民忧、维护权益有保障”锦旗来到洛川县司法局,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提供法律帮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曹永超在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木工。2018年11月30日,在洛川县商铺施工过程中,从架板上摔落受伤,导致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左胸背部软组织钝挫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工伤。
之后的两年里,曹永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经济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听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便将最后的希望放到洛川县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曹永超法律援助申请后高度重视,当场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审核材料,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晓荣为其代理工伤待遇赔偿、经济补偿纠纷一案。
张晓荣接受案件后,为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制作询问笔录,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交谈中,了解到曹永超现住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考虑到他距离洛川远,路费花销大,便加班加点整理材料,克服多重困难,及时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并递交洛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多次开庭,洛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人曹永超获得各项赔偿、补偿共计165792.5元。经过各方多次协调,用人单位现已履行到位。
当曹永超拿到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时,非常感动。他说:“我为这个事情前前后后跑了好多地方,光‘官司’就打了5次,我累的实在是不想‘打官司’了。我们对法律不懂,律师又请不起,我真的是准备放弃了。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洛川县司法局,没想到解决了我的大问题。”
一面锦旗既是人民群众对洛川县司法局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一次鞭策。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晓荣表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就是为民解决法律困难的场所,“办小案,暖民心”,希望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维权无门的群众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让困难群众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