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作为徽酒典型代表之一的古井贡酒宣布进行技改,由于投入额度巨大,引发了资本市场和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
公告显示,古井贡酒拟投资实施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接近89.2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在82.9亿元,流动资金接近6.35亿元,所需资金由古井贡酒以自有资金并结合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
为何进行技改,古井贡酒方面表示,这是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对白酒行业、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分析,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公司现有生产布局、生产设备设施、配套功能的全方位优化升级,与公司现有的生态产业园功能互补,一体化运作,将明显提升公司现有白酒酿造能力,提高生产运营效率与效益。”
据悉,该项目的地址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张集南古井产业园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830亩,建设内容包括酿酒生产区(酿酒车间、制曲车间等)、储酒及勾调区(陶坛储酒车间、不锈钢酒库勾调车间等)、包装物流区(联合包装车间等)、生产设备购置与安装(酿酒设备、制曲设备、储酒设备、灌装设备、粮食加工设备、设备)、辅助配套区(污水处理站、总配变电所、消防站、地下车库、消防设备购置与安装、智能化系统等)。
本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6.66万吨原酒、28.4万吨基酒储存、年产13万吨灌装能力的现化智能园区。
建设期预计为5年,2020年~2024年12月完成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生产运营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据了解,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集白酒酿造、制曲、基酒储存生产配套设施、旅游文化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园区。
本项目的效益计算期为16年(包含建设期),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22.81%,全部投资动态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8.54年。
古井贡酒方面强调,该项目也是为了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坚持绿色酿造,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并提升公司勾储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坚持智能制造,提升公司生产环节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另外,可以进一步丰满“酒文化、酒生态、酒旅游”品牌资源,大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按照目前的白酒行业产业政策,国家总体支持白酒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品质。
但是,古井贡酒方面也提醒,如果未来国家的调控措施继续加码,白酒产业将面临严厉的政策限制,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会给白酒行业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也不利于本项目的实施和产能消化。
目前,白酒市场竞争升级,未来白酒行业的竞争将是名酒、规模、人才等之间的竞争,各大名酒企业纷纷布局次高端及以上档次的产品市场。
针对目前安徽市场格局,古井贡酒既要面临来自省内其他酒企(口子窖、迎驾贡酒)的强势追击,又面临着省外名酒(洋河股份、泸州老窖、五粮液)的高压。
因此,古井贡酒方面指出,公司的全国化、次高端化战略也将增加公司产品的竞争压力,给本项目的实施也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五谷财经》粗略统计发现,近年来,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股份和金徽酒纷纷实施技改工程,且都加上了“智能化”这个标签。
然而,白酒行业人士肖竹青也对媒体表示,智能化虽是白酒行业当前的一个趋势,但也存在盲目跟从的现象。“目前整个白酒产能过剩,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市场份额竞争的问题。目前古井贡酒更应该补上的是营销的短板,而不是扩充产能,搞技改。”
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古井贡酒实现营业收入约为82.03亿元,同比增幅在21%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接近17.42亿元,同比增幅在39%左右。
对此,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则表示,“以古井贡酒现在刚过100亿的盘子,去做89亿的投资,是小马拉大车,这么大的一个投入对公司整体成本,利润以及运营都会造成很大负担。”
而一位长期聚焦食品饮料行业的证券从业人士告诉《五谷财经》,古井贡酒投入巨资进行技改,确实会对资金链构成一定压力;而且,古井贡酒旗下核心产品,即年份原浆,因为只是一个营销概念,遭到业内外人士的诟病,这应该是古井贡酒着力解决的事情。
据悉,古井贡酒提出“年份原浆”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古井贡酒申请的“年份原浆”商标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兰地、威士忌酒、米酒、酒(饮料)、黄酒”等商品上。
但是,五粮液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年份原浆”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予以维持。后五粮液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五粮液诉称,“年份原浆”指定使用在酒类商品上仅直接表示商品的物理状态、贮存时间、质量、生产工艺等特点的情形,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同时,“年份原浆”也并未经过使用具备相应的显著特征。
经查询,存在众多仅有“年份”、“原浆”、“年份原浆”文字的商标均已被驳回成为无效商标,其中包括古井贡酒申请注册的一系列“年份原浆”商标,这足以说明“年份”、“原浆”这两个常用词语不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在酒类商品上均不具有显著特征。诉争商标应当予以宣告无效。
五粮液认为,“年份原浆”文字本身会对商品的物理状态、贮存时间、质量、生产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且古井贡酒在其申请注册后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已构成“欺骗公众”,进而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对此,古井贡酒则辩称,其提交的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关于《年份原浆》一词的说明证据证明,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作为专业性的行业组织,对“原浆”一词的意见明确,强调“原浆”不是酿酒专业术语,也不是“原酒”的概念,更不是白酒等级,仅是一个营销概念的创新,“年份原浆”非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中确定的基本术语及定义。
也就是说,古井贡酒也承认“年份原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原浆酒,只是一个假的原浆酒,只是一个营销概念,而这也是其首次官方作出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