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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四举措强化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2020-12-04 14:24:37   来源:   浏览量:

作者:陇县县委组织部  王东  卫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今年以来,陇县县委组织部深化《条例》内容学习,坚持吃透《条例》精神,在政法干部队伍选配、教育培训、培养使用、关心关爱等方面下硬茬、出实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政法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选优配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及镇政法委员。认真抓好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建设,2019年以来,选拔9名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干部进入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交流县委政法委书记1名,选拔配备县委政法委副书记2名、县法院副院长1名、执行局局长1名、专职委员1名、政工科科长1名,选配县检察院党组成员1名,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1名,使全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年龄结构、工作经历、知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按照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充分征求县委政法委意见,注重干部基层工作经验,由各镇党委副书记或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兼任镇政法委员,目前,各镇政法委员已全部配齐,从根本上保障了乡镇基层政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
强化政法干部教育培训。结合每年开展的全县主体班次培训、专题培训和网络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各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2019年,共组织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县主体班次培训2期、专题培训6期,组织政法单位干部参加全县专题培训6期,人均网络培训52.94学时,进一步锤炼政法系统干部党性、拓展政法领导干部视野、提升政法队伍综合素质能力。今年,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上,专门邀请县委政法委书记就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及怎样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条例》,做了专题辅导,使全体科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大政法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政法干部培养使用,配合政法委及时了解掌握各政法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情况,将其纳入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库,做好选拔和培养优秀政法干部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政法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2019年来从政法队伍选拔2名工作实绩突出、个人能力过硬的干部到镇、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其中1名同志担任镇党委书记,从镇、部门选拔2名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干部担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同时,在基层司法所提拔4名表现优秀的政法干部担任司法所所长。
持续关心关爱政法干部。县委组织部始终把关心关爱政法干部作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努力在身心上关怀、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激励上优先做文章,全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2019年以来,先后为全县41名政法干部晋升了公务员职级,在2019年度科级领导考核中,县委政法委优秀名额增加至2名,县公安局优秀名额增加至8名,在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前夕,走访慰问一线政法干部35名,给予政法干部特殊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