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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聚焦“三准三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

2020-11-13 13:15:11   来源:中国传媒网   浏览量:

作者:城固县委组织部   冯 洋
   城固县紧扣“实现全面小康、建设陕西强县”目标,围绕剩余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预警监测三大攻坚任务,坚持考核指标定准定实、任务考准考实、结果用准用实,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
指标设置定准定实。坚持目标导向,实施差异化考核,把脱贫攻坚考核对象分为镇办、行业部门和驻村联户帮扶部门,分类确定考核内容,下达考核指标,不搞一刀切。镇办推行目标任务和脱贫攻坚“双考核”,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大小、贫困人口占比多少,差异化设置分值权重,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占目标任务考核20%—50%。县直部门根据职能差别和任务差异,分类设置考核指标,主要考核驻村联户、行业扶贫、苏陕协作以及驻镇扶贫工作推进四方面内容。
目标任务考准考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省、我市工作要求,整合脱贫攻坚领域各项考核,杜绝重复考核、多头考核。注重平时考核,加强日常监管,综合运用数据评估、任务核查、电话调查、群众评价等多种考评方式,多维度考量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从严从实评判脱贫工作成效。加大对电话调查、群众评价中涉贫反馈意见整改力度,对汇总的意见建议,逐一反馈至各责任单位,列入整改内容,年底组织专项考评,确保反馈意见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群众满意度提升。
成效结果用准用实。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坚持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镇办、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的前置条件,成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目标责任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成效考核为一般等次的,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奖金减发10%;较差等次实施“一票否决”,不核发考核奖金。镇办和“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成效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末位人员,考核奖金减半发放,取消各类评优资格,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办、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党政正职优先推荐使用;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或当年度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追责,并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