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敏娜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吏向末端延伸、向深处推进,淳化县印发《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作用。
明确责任主体。明确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工作需要、身体状况、年龄等原因,从县委管理的实职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继续保留(享受)科级以上待遇的干部。
注重作用发挥。经征求本人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对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安排适当工作,并印发了淳化县《关于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对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219人,重新明确岗位职责,安排参与主题教育和党建、治污降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脱贫督导、“四支队伍”督查、承担慈善协会、关工办和老科协等工作,协助镇办、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片区教育、卫健、环保等专项工作督导员。表现较好的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加强考核管理。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或抽调单位共同负责年度考核,所在单位或抽调单位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工作。所在单位或抽调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关心科级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的工作和生活。
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对退出领导岗位科级干部纪律作风情况、服从组织安排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因疏于管理导致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科级退出领导职务干部,单位隐瞒不报的,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作者:姚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