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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妇保院规定聘用者一律不给交"五险一金"

2017-03-03 11:48:19   来源:视角中国   浏览量:

   
潘女士在洛南县妇幼保健院工作13年,因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单位虽然给补交了养老保险,但却辞退了她。华商报记者采访发现,洛南县妇保院140余名聘用人员都没交养老保险,依据竟是单位自己下发的红头文件里的规定。

    “我辛辛苦苦工作了13年,单位一直不给交养老保险,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结果就遭到了解聘。”2月28日,潘女士气愤地说,她于2004年职中毕业后,到洛南县妇幼保健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在单位工作这么多年,单位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她多次向单位反映,但院领导告诉她,所有的聘用人员都没有给交,不能开先例。

潘女士说,她与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单位正式编制的职工都给缴了,但单位就是不给聘用人员缴,至于其他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更是没有,他们单位有一大半都是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单位就要给缴“五险一金”。“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给不给缴纳?明明有文件规定,单位明显违规嘛!”【责任编辑: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