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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荣获“审判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017-03-02 14:33:32   来源:西部三农网   浏览量:


       3月2日,咸阳中院授予兴平法院2016年“审判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兴平法院近年在审判管理工作中获得的唯一殊荣,是党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精审判、强管理、谋发展”不懈努力的结果。
        兴平法院认真贯彻 “司法为民”工作主题,根据省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审判质效评估细则》,细化了22项指标,每季度进行排名讲评,前三名奖励,后三名批评,连续三次排名后三的,进行诫勉谈话,使办案法官对案件质效重视起来。坚持双重结案审查制度,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分别由专人审查,做到逢案必查,确保了卷宗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并对倾向性问题进行季度讲评通报。每周对各庭案件指标进行公示通报,并对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评估,劣势指标和薄弱环节进行详细分析,查找原因,逐项提出整改优化的措施和要求,确保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扎实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推动全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三评查”活动,通过“三评查”、专项庭审评查活动,发现庭审形象、程序、秩序及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将评查意见建议反馈至相关合议庭和审判人员,加强学习,纠正错误,弥补缺陷,有效提升了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利用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案件流程全程监控,案件各节点流转规范,杜绝超审限案件,通过严格审查、全程监控,逐步实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年共计审批结案2320件。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开展好司法统计分析,司法建议和案例分析制度,逐月向中院上报司法统计报表及司法统计分析,确保各项审判数据准确及时,为审判质效评估和领导掌握第一手审判运行态势提供了信息保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按照省法院及市中院关于《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要求》、《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由专人负责本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应当公开上网的文书达到100%以上。【责任编辑: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