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兴平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对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兴平法院被评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先进单位”,宣传干事李军委被评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近年以来,兴平法院党组高度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网评员机制,成立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使对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统筹价值取向、舆情民意和社会效果,把对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与审判执行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外新闻宣传突出法院工作重点与亮点,树立精品意识,扩大对外宣传辐射面,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多渠道、多阵地、多领域进行立体宣传,发挥了桥梁和窗口作用,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对媒体监督主动回应,唱响主旋律,发挥正能量,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严格避免工作失误引发舆情。现与咸阳日报、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6年在报刊发表稿件34篇,完成舆论引导228条,名列兴平各单位前茅,全面向社会展示了法院的新风貌、新成就。【责任编辑: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