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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传媒网今日头条

胡乃军: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大工程 让农民权益不再受损

2016-12-27 09:57:51   来源:   浏览量:

近年来,各地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据媒体报道,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审议意见显示,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初稿。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吸收代表议案建议,抓紧完成法律起草工作。

  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胡乃军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关于土地的问题,其实不仅仅是涉及农村土地相关的问题,城市里的土地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全国土地规范不做一个很好的法律限定,那么不管是城市和农村,都会遇到一定的问题。如果大家关注今年12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看到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叫做探索出台民法典,这个民法典就是要出台合理产权制度的保护,并且在以前对企业、个人所谓合法权益的侵占要及时清理冤假错案,通过这个思想再结合前两天温州市强调说所谓20年使用期到了之后续期不缴费,人们会看到这个时间节点真的到来了。”

  胡乃军指出,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现在整体来看城市和农村是双轨制的,城市里面的土地完全是国家所有,无论是买的房屋,还是建筑用地、商业经营,都是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村是给农民留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些其实都没有完完全全解决土地到底归谁有、收益归谁分配、到底如何处置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从最宏观的层面,法律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把整个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各种问题加以说明,明确相关的产权、收益权,明确土地怎么处置、怎么分配、怎么流转,这是大的历史时代下,要求我们在法律层面必须要做成的。

  对于农村土地来说,一方面,要看到要给农民一部分的自主权,包括他们的宅基地、耕地;另外一方面,也要看到不是完全放开的情况,因为如果完全放开的话,对我国农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很有可能一夜之间所有土地全变成商业或者是工业用地,而没有任何的耕地,我们的耕地还是要保护的,如果那么做,我们是不是会出现无序的开发,农民盲目买卖土地,这个市场上农民信息不对称,他不知道这个土地要卖多少的价格,农民权益有可能受损。

  “我想政府除了出台法律之外,还要构建平台,构建信息交换制度,让广大农民知道和了解这个过程,所以法律制度的出台,相关的服务包括法律服务、咨询服务、财务服务等等,对农村教育也要跟得上,不仅仅是规范法律制度,还要完善各种服务,让农民在充分的知情、了解之后,做出最合理的一个选择。我想可能法律出台之后,具体的细节工作还会有很多,而且我也觉得这是系统工程,大家不要觉得一年两年三年就完成,十年之内能初步见到效果就算不错了,尤其一结合城里不动产登记的制度,未来我们一定会拥有完善全面的土地管理和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这个时间还有待时日去实现。”胡乃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