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为保障人民充分行使选举权,确保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城固县龙头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换届选举,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该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划分为八个选区,每个选区的村支书为选举工作负责人,抓好落实选举工作。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夯实宣传选举工作职责,要求村两委干部做好宣传;张贴横幅、条幅,提示人大换届选举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方式;通过村广播定时播报选举换届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换届选举家喻户晓。
通过不断的宣传工作,提高了该镇居民的民主意识,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