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兴平法院行政庭在科技法庭公开审理黄某某与李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秦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身伤害纠纷及财产伤害纠纷两案合并审理,庭审大胆采用 “要素式”审理方式,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
依据《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精神,兴平法院行政庭审理这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身伤害纠纷及财产伤害纠纷两案时,采用“要素式”审理方式,在庭前各方当事人充分交换了证据并填写了本案“要素表”,庭审针对“要素式”逐项调查,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事项不再举证、质证,直接记入笔录,当事人对有异议的事实和项目不能简单表示“不认可”,必须说明理由并提出证据,否责法庭不予采信。这次审理进行进行庭审直播, 并全程录音、录像,连同庭室笔录一并制作成光盘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