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着力加强低保年度核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扶贫两项制度衔接,提出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580元/年,平均增幅15%。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根据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的方案,贵州2017年继续按区域划档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经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按低保常规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减量、随意调整兜底保障对象,坚决防止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与脱贫目标任务挂钩造成“漏保”的错误做法。
据了解,2017年贵州进一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低保政策,防止“走偏”。要求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不得把是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是否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依据,不得把低保作为征地拆迁等工作的奖惩手段。
同时,方案规定需密切关注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状况,及时将“两无”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返贫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此外,贵州还将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纠正“政策保”“死人保”“权力保”“关系保”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