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华夏传媒网今日头条

“撤稿门”戳了学术界哪些“痛点”

2016-12-21 11:07:57   来源:   浏览量:

    前言:
 
      一个星期前(12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此次通报会通报了2015—2016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并公布了近期查处的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会还重点通报了2015年国际著名学术刊物撤销的涉及中国作者的论文。通报称,自2015年3月开始,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出现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到中国作者的论文有117篇之多。这117篇论文中,有23篇被撤销的论文标注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另外还有5篇被撤销的论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
    更令人疑虑丛生的是,在2015年,中国国内的科学类刊物撤稿的数量究竟有多少?是多于117篇,还是少于117篇?如果多于117篇,那么,中国科研的总体状况究竟怎样,如何改进?如果少于117篇,那么,中国国内的科学类刊物的刊用标准、审核机制和调查程序是否还要严于国际著名科学类刊物?而若此,中国科学界何不总结国内科学类刊物的经验,从而为提高中国科研在国际上的美誉度把道关,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和使用加把锁?

 

“百余篇中国论文被撤稿”敲响造假警钟

       对于此事,中国科协启动的调查组归纳意见认为,撤稿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引起。论文作者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论文作者亲自完成论文撰写、投稿等全过程是科技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是基本的科学规范。但是被撤论文中绝大多数作者不同程度地违反了这些基本惯例和规范,导致了撤稿事件的发生。
        临床医生考核评价体系不尽合理。现行的临床医生考核评价标准与职业特点不适合,职务晋升考核注重论文发表数量和科研成果,过分追求sci论文,缺乏对临床医生手术数量、质量等指标的考核。许多临床医生由于没有充分时间和精力搞科研,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达不到晋升提职考核要求。可见,需要改革职称考核机制,让科研的归科研,工作的归工作,不要把科学家都逼上发论文的“独木桥”。
       第三方提供论文润色、代投、代写服务存在灰色产业链。目前我国并没有对第三方开展“科技服务”作出明确规定,企业从事这方面的经营活动也无需行政许可,企业监管部门无法判定第三方是否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经营。国内这些“科技服务”企业也没有行业性自律组织,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处置制度,缺乏规范管理,使得该行业乱象丛生。由于部分科学家的英语水平有限,在投稿时受到影响,需要第三方的润色帮助,这个是正常的业务范围,但代投、代写就是违规行为,需要对行业加以规范化管理。
        我国论文发表数量已经是世界第一,但其中的水分太大,可以说绝大部分论文都是垃圾,并非是真正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纯粹是为了应付论文考评体系。部分人为了发表论文,花钱买版面、找枪手代写、抄袭等情况非常普遍,而且不仅在国内大行其道,甚至于走向国际期刊市场。论文发了这么多,科研力量却没跟上,经得起考验的成果更是少之又少,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严惩学术不端 净化学术空气

      打击学术不端早已是共识,但从效果来看,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其重要原因在于造假者的成本太低。过去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陆续公布了一些学术不端的案例,并进行了相应处理。但整体来看,论文造假者所付出的代价和他们造成的负面影响严重不相称。对个人的处罚,通常不过是“三板斧”——公开通报批评,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几年的申报资格,对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的处理,也不过是通报批评。这些处罚的实质,不过是把本不该属于这些科研人员的经费和荣誉拿回去,并没有实质性的惩戒。不痛不痒的处罚,威慑力自然有限。
  当然,基金委权力所限,的确缺乏更多惩戒学术不端的手段。真正能给学术不端者念紧箍咒的,是科研人员所在的机构和相关科研主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在日本,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迹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都会采取严厉措施。造假学者被取消学位、被辞退教职的并不鲜见;存在造假章、假文件的,司法机关还会介入。有了外在压力,科研人员的“耻感”才可能被唤醒,净化学术空气才更有可能。
  相比而言,国内施予学术不端行为的外在压力远远不够。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就通报了一批学术不端案例,对有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公开点名。但让人诧异的是,后续却很少看到被点名者所在的学校或科研机构采取调查和惩戒措施。可见学术不端不仅有个人的投机考量,一些学校和科研团体也是急功近利,默认甚至鼓励科研人员不择手段,因为他们个人“成功”的同时,也会给团体带来利益和荣誉。要提高学术不端的成本,就要打破这种利益勾连。
 

雷霆问责打击学术不端

      在一些人看来,学术不诚信似乎并不直接造成社会危害。更何况在一些机构和个人那里,论文在帮助学业和职称“过关”之后,往往被束之高阁,并不产生真正的社会作用。然而实际上,随着越来越多的研究贴近生活实际,学术成果越来越能影响社会生活,甚至直接影响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瑞典这一事件当中,当事人马基亚里尼曾受雇于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被认为是人工气管移植领域的顶尖级科学家。但马基亚里尼医生的两名患者死亡,最终引爆了这一学术不端丑闻。
  学术研究是人类的高级知识活动,学术不诚信,无异于在人类知识大厦中“掺沙子”。打击学术不诚信行为,理应加重问责和处罚力度,才能形成震慑。然而从我们一些地方曝光的学术不端行为来看,处罚的脚步还是远远跟不上“一路小跑”的造假。2015年,我国百余篇国际论文因“虚假同行评审”“论文代写”等问题遭遇国际知名出版社撤稿,震动了学术界。而在不久前,媒体曝光一条论文造假产业链,牵涉500多所高校,令人触目惊心。论文造假需求者除大学生外,还包括不少大学教授。一些单位甚至出于“自我保护”的考量,使得查处学术不端的行动最终不了了之。一些专业、半专业、甚至社会期刊都纷纷增加页码,增加期数、办增刊、降低刊发标准,一些半专业、非专业期刊更是见钱眼开,只要作者交钱就乱刊发,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良期刊,主管部门应该及时亮剑关停这些杂志,从源头上堵住学术造假,掏钱就能刊发论文的恶性循环链,让论文造假者、学术造假者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该从严审核期刊主办、主管单位;从严审查期刊的编辑人员资格;从严审读期刊刊发内容,让论文、学术造假者无处生长。惟其如此,才能 遏制论文、学术造假。
  对不诚信较真,才能呵护诚信。某种程度上讲,放任不诚信行为,就是对学术诚信的逆向淘汰。为此,教育部日前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高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作出规定,明确将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六类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明确了从通报批评直至辞退或解聘的处理方式。打击学术不端终于有了可供依据的规范。但徒有规章不足以治理学术不端,形成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仍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