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洛阳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庭内,农民工代表拿到执行款3.9亿元。
“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拖欠我们的血汗钱。”年关将至,大批农民工又将踏上返乡之路,如何保障他们的工资及时支付,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人社部等12部委近期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11月15日至明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一张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大网在全国各地铺开。
一个月以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如何?被“卡”工资的农民工是否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近日,人民网记者分赴山西、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5省份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各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效明显,正努力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
全面发力各地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
“经过劳动部门的介入,23000余元现在已经拿回一半,还有11000元承包商承诺这个月全部付清!”12月12日,在江西南昌打工的李同(化名)欣喜地告诉记者。
今年11月2日,李同等4名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求助于人民网,并将遭遇反映到当地劳动部门。通过劳动部门介入,11月底,李同的工钱很快便有了眉目。“非常感谢国家,不然这些辛苦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回来。”李同激动地说。
虽然遭遇欠薪,但最终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对于众多农民工兄弟来说,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而“李同们”的这份幸运得益于国家和各地“为农民工兄弟撑腰”的共识,得益于各地真刀真枪的实际行动。
早在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就关注了欠薪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等五方面提出16条具体治理措施。时至年底,国家12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引导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地纷纷在国务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适应本省情况的《实施意见》,依法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山西,今年1-10月,全省人社系统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89件,涉及农民工4.82万人,追回工资6.07亿元。
在河南,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441件,涉及农民工8128人,涉案金额12.8亿元,已追回劳动报酬10.7亿元。
在山东,截至11月,全省共为15.39万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9.21亿元,曝光用人单位88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5起。
在江西,11月下旬,江西省、市、区三级联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在南昌正式启动,据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李宏宇介绍,今年以来,南昌市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欠薪的总额已经下降了约一半。
罚你没商量各地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惩老赖
一系列数据表明,各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而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各地好举措持续发力的体现。
“反正你也枪毙不了我,抓我进去也不能把我怎么样!”12月7日,在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某小区内,面对执行法官,“老赖”段立新(化名)还在推搡撒、泼口出狂言。
原来,党华(化名)在工地给段立新打工,完工后双方核算工资为15000元,但段立新一直拖欠。于是,党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段立新诉至法院且进入执行程序。然而,法官多次找寻,段立新都是躲藏不见。
12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终于将其阻截。一看动了真格,段立新顿时态度急转,“别,别拘留我,是我不懂法,之前我做的不对,现在就叫家人送钱来!”不出半小时,段立新的家人携款抵达,党华终于拿到血汗钱。
近日,江西南昌高新区公安分局联合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也侦办、查处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帮助41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80余万元工钱,项目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些“讨薪”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各地严惩老赖、打赢为农民讨薪这场硬仗的决心。
在江西,欠薪企业被省里纳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都通过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至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认共享。
在河南,河南省法院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者,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硬起手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这类案件,我们加大了司法网拍力度,务必将财产兑换成真金白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对记者说。
同时,各地还积极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改革。
今年,山西省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在建筑市政、交通、煤炭、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缴存不足的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考虑到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山西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可以减半预存,连续三年未发生的企业可以免缴存。”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杨优天告诉记者。
早在2006年,福建省就已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后来将这一制度扩大至建筑市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增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覆盖面。日前,福建省在总结福州、厦门市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这项制度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讨薪之难何时了?相关部门、业内专家有话说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并不是一个阶段性的话题,在很多地方和很多用工领域都时有发生。尽管中央和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治理欠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欠薪纠纷依然高发。究竟如何才能“闸”住久拖不解的农民工欠薪难题?
对此,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授陈朝宗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应该构建由政府牵头、行业协会主导、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参加的矛盾调解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让农民工告状有门、告状知门,官司要能打得赢,执行得下去,使欠薪讨薪矛盾化解在基层。
“政府、事业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列入效能监察,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陈朝宗在调查中发现,不仅各类企业,个别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也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农民工工资。他建议,应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对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的恶意拖欠工资案件,如果无法执行到位,就应该把恶意拖欠者纳入征信体系,还清欠款5年后征信系统才予以自动消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建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城市发展观,城市的每一项管理和每一步发展都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本。在建设城市的同时,在关注高楼大厦和道路修建的同时,还要保护好保障好建楼的人、建设城市的人。此外,立法、行政、司法积极联动,依法共治,用法治力量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根本好转。根治欠薪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院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把为农民工讨薪事情做好,一年一年的搞下去,直到什么时候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难事。”
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又应该如何处理?江西南昌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在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逐级向分包企业、项目部、总承包企业、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被拖欠工资时,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建筑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拖欠凭证(建筑公司或项目部盖章)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