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6-04-18 14:27:06 来源: 浏览量: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组发[2015]26号文件摘要)
农村
1、全面落实(陕组发[201 5]1 5号)文件精神,全部兑现新标准。
2、按照(陕组发[2015]16号)文件要求,加强村干部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全面推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
3、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定期民主评议党员,运用“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成熟载体,促进农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完善村务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主导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5、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按照倒排10%的比例,持续开展后进村整顿。
6、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做好满2个聘期大学生村官的安置分流工作。加强对下派“第一书记”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7、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清零行动"。
社区
1、全面落实(陕组发[2015]1 7号)文件精神,社区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全部兑现新标准。
2、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年底前全部达标。
3、持续深化“文明社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按照倒排10%的比例,抓好后进社区整顿工作。
4、落实《关于全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的意见》,促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5、抓好新建社区、村转社区党组织组建,特别要注重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等社情复杂地域社区党组织建设,年底前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非公经济组织
1、持续加强组织组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新成立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
2、深化“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进一步发挥星级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
3、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管理,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全员培训、绩效管理,推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
4、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六有”标准,县(市、区)建立党群服务中心。
社会组织
1、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的要求,建立健全机构、调整理顺关系、充实工作力量,6月底前,形成上下贯通、协调有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2、对有党员的社会组织,6月底前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对于暂时没有党员的,通过行业统建、区域兜底管理、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年底前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3、采取从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层中选拔、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等方式,选优配强书记队伍。
4、向社会组织适当增加党员发展指标,精心搞好“双培养’’工作,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共产党员,把共产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5、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六有"标准,加强活动场所建设。
6、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运用多种手段,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实效性。
同时,抓好其他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四强四优”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突出抓好青年教师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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