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迎丰”,维护治安稳定。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迎丰镇实行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制,明确了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保证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迎丰镇率先落实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强化领导责任,依据“驻村管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驻村发现矛盾隐患问题,分管领导牵头要立即解决。
在处理矛盾纠纷涉及金额3000元以下,人员纠纷3人以下的一般矛盾问题,驻村分管领导负责包案,认真调处,将隐患在一周时间内消化,一般矛盾纠纷问题如解决不了将实行领导问责追究。
同时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认真调处,重在预防。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排查、回访力度,对重点人员要落实牵头领导和负责人,及时调处、反馈、办结、答复。依法按程序答复完毕,继续无理上访、闹访、缠访的,要进行证据搜集上报,依法进行处理。
迎丰镇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旨在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前化解、被动调处转为主动预防,通过领导牵头,将苗头隐患消化在未燃,提高了调处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