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组发[2015]16号
各市(区)、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要求,现就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管理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日常管理
1、强化教育培训。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乡全员培训”的原则,分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主要干部每年参加一次县级或县级以上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村级党组织要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要突出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党纪国法、知识技能、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村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
2、规范日常考勤。村主要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在村工作时间作为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实行村干部请假制度,村主要干部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需向乡镇(街道)请假。建立村干部正常工作日坐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为群众服务。
3、开展谈心谈话。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应至少与村主要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做好提醒谈话;对班子不和谐、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帮助村干部改进作风、搞好工作。
4、重大事项报告。村主要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本人家庭生产经营等情况,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报告,并纳入年底述廉范围。对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组织处理。
5、建立工作档案。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统一建立村干部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事项、考核等次、评议结果、报酬发放、奖惩情况等,都要记入工作档案。
二、民主监督
6、实行公开承诺。村主要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做出承诺。任期内要结合承诺事项,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报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向党员和群众公示。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7、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村发展规划制定、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招标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都要按“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实施。
8、加强村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主要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和土地流
转、耕地保护等方面的监督。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每年要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定期审计。离任时实行离任审计,财务清理和离任审计结果要向村民公示。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9、搞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行为规范。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应对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开展述职评议。村主要干部每年要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由本人向乡镇(街道)党委(工委)进行述职述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包村干部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向全体党员、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述职述廉,开展民主测评。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工作考核
11、制定考核办法。县(市、区)委要按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要求,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和村干部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大小,制定出台具体的村干部考核办法或实施细则。
12、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应包括村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综合治理、社会管理、计划生育、生态建设、村容村貌等内容。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量化细化考核内容。
13、规范考核程序。按照个人述职、组织评议、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程序,考核评价村干部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与补贴发放挂钩,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保障
14、落实补贴待遇。要按有关规定逐级落实村干部补贴财政预算制度,分级承担,专项保障,并逐步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15、提高政治待遇。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坚持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制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16、树立先进典型。注重树立村干部的先进典型,采取各种形式对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村干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17、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区)、县(市、区)委要把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搞好统筹谋划。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调研,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要自觉肩负起“直接责任人”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要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18、夯实工作职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整合力量、抓好落实。县级组织部门要负责村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民政、财政、农业、人社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
合力。
19、制定实施细则。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党委(工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村干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把村民小组、群团组织、经济社会服务等村级各类组织负责人纳入管理考核范围,实行村干部管理全覆盖。
20、不断总结经验。各地要注意发现和及时总结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典型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推进管理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责任编辑: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