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300余亩耕地被占用盖“别墅”
2016-08-19 15:27:20 来源: 记者 党永红 周文 浏览量:
蓝田县300余亩耕地被占用盖“别墅”
2010年,陕西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秦达”),以总价6305万元的价格顺利竞得位于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榆林村共计22.911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2.2632公顷)。此后,陕西秦达在该宗土地上高调建起了类别墅群,并以均价约8000元每平米的价格对外出售。面对公众质疑,该公司项目经理予以辩称:实际不是别墅,是联排房。销售人员对外宣称别墅,只是促销的噱头。
二类居住用地,却以低层建筑群为主
白鹿溪谷项目位于蓝田县蓝关镇,背靠秦岭,与辋峪河(灞河支流)相邻。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这个号称投资近5亿,占地343亩的地产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施工。独门独户的类别墅洋房已初级规模,室内装修也近尾声。米黄色的外墙漆高端大气,极尽奢华。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建筑风格彰显着未来主人的显赫地位。在房屋设计方面,开发商也是颇费心思,每2户之间用一个平台巧妙连接,将原本并无关联的两个独门独户打造成所谓“联排”, 试图掩盖建造别墅群之嫌。
但房屋整体五室两厅三卫结构,建筑面积185平米和55平米庭院外加一个43平米的露台,以及每平米8000元的售价,似乎都在印证着白鹿溪谷地产销售人员声称的“别墅”所言不虚。而“南北双私家庭院,一层卧室为保姆间,以全面打理家庭生活。”则被房地产业业内人士认定为“这就是别墅住宅的标配。”
事实上,2010年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已明确陕西秦达所竞得343亩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而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国家相关部门对二类居住用地的建设项目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二类居住用地应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以此来看,陕西秦达高调破土起建的独门、独户类别墅群已违背规划用地原则。
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出台通知,要求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并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6年12月份,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把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列入《禁止项目目录》。2010年,国土资源部出台通知,再次提出“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实际上,白鹿溪谷独门、独户的类别墅建筑群面积基本控制在185平米至220平米之间,即使陕西秦达称其为“联排房屋”,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建筑群明显已属于大套型住房。那么,陕西秦达又是如何神奇般的在蓝田县国土部门完备了土地审批及相关手续呢?又是如何让蓝田这个农业大县,迫不及待的走上了被广为诟病的,以“卖地模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道路?
据房地产资深业内人士分析,陕西秦达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让蓝田相关审批部门快速联动,达成一致。或与其背依陕能集团有关,毕竟有雄厚的资本保障,办事效率自然会高出许多。
据了解,陕西秦达总经理王红兵曾公开表示:秦达公司隶属于陕能集团和秦龙电力,背依省属国企。集团资产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已涉足电力开发、煤炭开发、金融业、房地产与酒店业、地质勘查、化工及其他产业、航空产业等七大产业板块,资产总额800多亿元,集团体系已给予白鹿溪谷项目上3、4亿元的资金支持。
即便如此,陕西秦达在“圈地”运作中仍被指出存在诸多“瑕疵”被指圈地动作不透明。据城市经济导报掌握材料显示:“2010年10月29日蓝田县土地拍卖交易中心,陕西秦达竞得该宗土地,在办理土地登记时,需村主任委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因村主任外出并带走公章,邻宗地签字时由村支书委托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来代替村委会公章。”此次由村支书代替村主任签字,并以党支部公章代替村委会公章进行的土地指界登记,长久以来被当地群众所不解。
针对党支书直接代替村主任执行村务的行为,法律界人士亦指出不妥,甚至涉嫌违法。“村支书管党务,村主任管政务。土地指界登记属于政务,理应由村主任进行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未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指界委托书属于无效委托。另外,村主任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把手,村支书直接替代村主任参与村务,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不仅如此,城市经济导报掌握的另一份材料还显示:“陕西省政府《陕政土批2008-38号》审批土地件在同意将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榆林村22.911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还要求蓝田县应及时补充22.2631公顷耕地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同时对新增的耕地建立占补平衡登记台账,变更登记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新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据调查,蓝田县以地产项目拉动经济发展,耕地流失较为明显,耕地转用后占补平衡工作乏力。以蓝关镇榆林村为例,该村现有村民1600余人,10年前,人均耕地尚有1亩左右,仅仅过去10年,人均耕地已然下降到不足半亩。
如今,距省政府批复蓝田县土地转用并要求占补平衡的文件已过去8年。但截止记者发稿,本报未看到关于蓝田县新补充22.2631公顷耕地的登记台账,也未得知蓝田县是否有新建的22.2631公顷耕地并划入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