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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父母申请1391万余国家赔偿 河北高院已受理申请

2016-12-15 09:46:10   来源:   浏览量:

14日下午,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和王殿学、辜光伟律师前往河北高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向河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1391万余元的申请。当日,河北高院决定立案受理。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不识字,她要求律师读出了她家地址以便确认,并由律师代为签署了部分文件。新京报记者 吴明敏 摄

昨日下午,聂树斌父母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的赔偿金额为1391万余元。目前,法院已受理申请。12月2日,最高法再审改判21年前被枪决的河北青年聂树斌无罪。

在聂树斌案再审结束后,聂树斌家属于12月11日委托律师辜光伟和王殿学为其代理申请国家赔偿。

两位代理律师12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初步拟定要申请的国家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人亲属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此外,还包括申冤的费用以及公开道歉。

据聂家提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赔偿请求事项共7项,赔偿费用合计:13919156.8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赔偿申请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提出,受害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于1994年10月1日曾被错误的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0月9日被逮捕,于1995年3月3日被错误提起公诉,同年3月15日被错误判决,在被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了严重侵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对聂树斌作出错误的有罪判决,更是在法律上对受害人作出极不公正的评价,剥夺了受害人年轻的生命。该错误评价虽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但给请求人在精神上造成的巨大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据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河北高院已正式受理聂树斌案国家赔偿申请,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并于当天确认了赔偿办案的承办法官。按正常的程序,接下来承办法官会跟聂树斌家属和律师联系,组织国家赔偿的听证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应该在60日内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