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咸阳的环境信访件新增38件,目前已办结15件。其中责令整改10家,立案处罚10家,处罚60余万元,问责40人,行政拘留5人。
燃煤锅炉冒黑烟
武功一钢构厂被罚10万元
群众投诉,武功县工业二路通达钢构厂内的燃煤锅炉冒黑烟,味道刺鼻。
经核实情况属实,武功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组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该企业已制定了彻底拆除清理锅炉的方案,12月10日前彻底拆除清理到位。
对武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武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包抓人员进行行政警告。对陕西通达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党内警告,对陕西通达钢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进行党内严重警告。
无环保审批手续
三原一白灰厂负责人被行拘
群众投诉,三原县徐木乡朱家湾村2组和3组中间双奥钙业白灰厂和相邻的中和砖厂,扬尘污染严重。
经查,双奥钙业白灰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三原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针对物料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现场采取了切断动力用电措施,待整改取得环保部门备案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对中和砖厂处罚款10万元,要求其于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待通过验收后方可建设生产,否则将予以关闭。
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徐木中心副主任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第二中队中队长、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大程镇土地所所长以及徐木中心企业办干部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烧木炭污染空气
乾县注泔镇相关领导被处分
群众反映,乾县注泔镇新华村六组北入口沿水泥路约20米路西的木炭厂,烧制木炭冒黑烟,污染空气。
经查情况属实,乾县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新华村木炭厂场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平整场地,并在全县区域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查处力度。
对注泔镇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委员予以诫勉谈话;对注泔镇包村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乾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诫勉谈话;给予注泔镇新华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非法采石破坏山体
泾阳矿山综管办5干部被处分
群众反映,泾阳县嵯峨山(泾阳、三原、淳化三县交界)有二三十家采矿非法采石,造成山体生态严重破坏,扬尘大。多次反映无果。
经查情况属实,泾阳对区内采石矿山采取断电、封路、封存设备、撤离工作人员等措施,及时遏制矿山偷采、偷运现象,并对偷采、偷运行为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对泾阳县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纪检组长党内警告处分;执法大队大队长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费中心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安全生态科科长、矿山检查站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