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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传媒网今日头条

北京一家长曝孩子遭校园欺凌: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

2016-12-12 11:12:45   来源:   浏览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不堪入耳的谩骂、场面激烈的打斗、见泪见血的撕扯,这不是电影里的情节,而是被视为一方净土的中小学校园里时常上演的剧情。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一些本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学生之间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结果。更令人痛心的是,暴力行为日渐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

  近日,北京中关村第二小学的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长期遭到同学欺凌,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在头上,之后,孩子出现失眠、恐惧上学等症状,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受欺孩子的家长与校方及涉事同学的家长进行交涉,但学校老师将此事定性为一个“过分的玩笑”。校园暴力到底为什么横行?

  近日,在一篇朋友圈的《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中,一位中关村二小学生的母亲,称自己孩子在校园中遇到了校园霸凌。文章中写道,11月24号,儿子一个人去卫生间小便时,两名同班男生进入厕所。其中一人堵住儿子所在隔间门口,另一人则从旁边的隔间扔下了一个垃圾筐,“正砸在儿子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撒了他一脸一身。那两个男生见状,哈哈哈一阵嘲笑跑了,全程不到一分钟。”事发后,她的儿子边哭边用凉水进行了自我清理。得知此事之后,一家人找到学校,却被老师定性为“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一家人提出的“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保护自己儿子不受二度伤害”、“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对方承担相应治疗费用”的诉求并未得到正面回应。孩子遭遇此事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经过北京市第六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据了解,“急性应激反应”是指在遭受到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事件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所产生的一次性的精神障碍,一般在数天或一周内缓解,最长不超过1个月。中关村二小昨天作出回应: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遭受欺凌的孩子父亲表示,目前孩子的情绪仍不稳定,学校初步定在下周与各方协商,他们会坚持要求还孩子一个正式的道歉。并且声称,他有施暴者承认此事的录音,所以不怕有人说是造谣。

  昨晚(10号)北京市教委首次表态称,将妥善处理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一事,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同时呼吁社会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强调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中小学生欺凌,以及构成犯罪的校园暴力的情况有多严重呢?

  职业高中女生小丽,因在网上聊天与同学言语不和,被六个同学堵在校内僻静角落殴打欺侮,他们用A4纸卷成筒轮番抽打她的脸,伤情并不严重,不能构成犯罪,但却使小丽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北京西城法院未审庭法官郭威至今还记得上门劝小丽做心理疏导的情形,“整天不出门,任何事情都不出门,窗帘都要拉上,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世界里,任何人还不能提起当时的事儿,一听这个事她情绪上就会失控。”

  通过民事诉讼,六名同学的家长对小丽作出了赔偿,但是小丽还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构成犯罪的校园暴力案件危害后果有多严重呢?最高法从2013年至2015年审结的此类案件中抽取100件进行梳理,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性侵占12%,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成员、审判长冉容介绍,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认为,校园暴力的危害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要适度宽容,但不能纵容,消除校园暴力,首先要加强惩戒,以充分震慑,否则,对这些受害的未成年人,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