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两年内化解12636套库存商品房
本报讯(杨 林)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商洛市近日印发《商洛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通过实施“五个一批”举措,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2636套库存商品房的化解任务,其中今年内消化库存商品房60%,即完成7582套商品房的去库存工作(中心城区2816套,各县4766套)。
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一批。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细则,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参与棚户区改造,不断加大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暂行办法》,完善政策宣传、房屋导购、差价结算等服务机制,不断扩大群众选房范围,提高货币安置比例,确保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60%以上、各县达到50%以上。商品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县区,原则上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货币安置比例70%以上棚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快移民搬迁安置房、商品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四房打通”消化一批。按照“政策整合、对象拉通、优惠一致、城乡一体”的原则,加快推进“四房打通”工作,努力实现“四房”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切实摸清陕南移民搬迁和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根据库存商品房的区位分布及数量,科学制定房源打通方案和优惠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就近选择商品房解决居住问题。明确今后市政府不再安排限价房和公租房刚性建设任务,不再审批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保障对象住房问题原则上必须通过整体回购库存商品房予以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解决。加强土地市场监管,严把商品房用地供应闸门,对库存总量消化难度较大的县区,坚决停止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享有市民同等的就业、就学、就医等公共服务,为其进城购房创造条件。
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保障作用,激活住房需求消化一批。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对住房消费的拉动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市内异地互认和异地贷款工作,积极开展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贷款业务。开辟进城入镇就业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城市新市民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监督用工单位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并联合受托银行推出公+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新市民安家贷等信贷产品,不断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营销策略,主动降价让利消化一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不符合中省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契税、营业税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制定激励措施,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和市场形势,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或主动调整营销策略,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多元化发展转变,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旅游、养老、创业等跨界地产,促进市场消费。对不改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强制性指标情况下,为适应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套型结构的房地产项目予以合理审批;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的前提下,对资信良好企业的到期、逾期贷款给予展期或转贷支持。
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引导存量商品房通过改变房屋用途消化一批。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房屋交易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双轨驱动作用,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房源开展租赁型普通商品房经营业务,或将其投放到租赁市场,加快资金回笼,释放资金压力;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专业化市场,鼓励有能力的各类投资机构或自然人等民间资本进入房屋租赁市场,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积极推进以满足进城入镇就业创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将已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非城镇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按标准逐月发放租赁补贴,并引导其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梯度住房消费观念。
为推动工作落实,商洛市明确各县区政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今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书面报送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政府提交年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由市去库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县区进展排名情况在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并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及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未达标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编辑:董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