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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传媒网今日头条

劳动合同是农民工讨薪的有利证据

2015-09-15 09:13:40   来源:央广网   浏览量:

     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20名“民工”在广东江门“跳楼讨薪”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讨薪“民工”是工头何某找的托,只要闹半天,每人可得100元,并承诺,如果被拘留,将补偿每人每天1000元。目前,因组织多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何某等人已被刑拘。

  无独有偶,这两天,来自湖北黄石市阳新县某洗浴中心的部分员工,为了讨要欠薪,聚集在阳新县政府门口堵门堵路,造成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经当地警方现场处置后,秩序才得以恢复正常,13名参与的违法人员被警方依法拘留。

  同样的讨薪,采取了同样的方法,结局也是一样的,都将被法律所制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长安对此指出,这些违法讨薪事件,反映了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治意识和观念。

  李长安:现在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和前几年相比,有很大的改善。根据人社部门统计,现在全部农民工被欠薪比例现在为0.5%左右,但是因为欠薪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也经常引发社会关注。应该说,农民工经常采取这种比较激烈的手段来讨薪,反映了好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出于对拖欠工资老板的愤怒;二是对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欠缺。农民工讨薪还是要回到法治轨道进行,如果不是,有可能会伤害农民工,也可能造成本身违法的事情。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帮助农民工讨薪,李长安认为,在此基础上,农民工还应该树立劳动合同意识,把欠薪的风险降到最低。

  李长安:有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要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实际上现在已经有很多法律法规对欠薪欠账有明确处罚的规定。第二,可以为农民工讨薪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还是比较健全的,包括工会组织,还有法律援助机构。实际上,农民工在承揽工作之前要有很强的合同意识,你给老板打工,必须要通过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工资怎么支付,应该在什么时间、地点、金额,如果有很明确的法律合同,那么以后即使走法律途径,有劳动仲裁,也有很大胜算把握,不至于采取很激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