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贫考评机制,树立科学发展的“风向标”
考核是个指挥棒,上面考核什么,下面就集中精力干什么。
长期以来,甘肃的贫困地区与其他地方一样,政绩考核偏重于GDP,导致这些地方把工作重点放在招商引资、做大GDP上。我省深刻地认识到,不改革这种考核机制,扶贫开发“县抓落实”就是一句空话。
“不以GDP论英雄”。2013年,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对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进行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紧紧围绕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核心任务,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重点考核指标。
按照中央“蹄疾步稳”的精神,省政府今年还首次把年度减贫人口列为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取消了对甘南州的GDP考核。
全新的考核机制,突出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等关键因素的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在扶贫开发实践中,真正把群众生活冷暖放在心上,全力扶真贫、真扶贫。
在考核中,我省还健全了考核评价指标。注重贫困县之间的差异性,对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县进行分类考核,根据贫困程度、扶贫难度,按同一考核指标赋予不同权重的方式制定指标体系。
会哭的娃儿有奶吃。有了贫困县的“帽子”,可以享受诸多政策红利。一些地方舍不得脱。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让戴上“帽子”的有压力,引导干部克服“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我省把扶贫攻坚工作业绩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照A、B、C、D四个等次,对考核结果除B级的为正常履职外,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提拔使用;C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D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采取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
我省还同步建立“减贫摘帽”激励机制。对提前“减贫摘帽”的县,投入力度不减,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不能按期“摘帽”和造假“摘帽”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整体脱贫的贫困县设立扶持专项奖励资金。
一系列切中要害的改革措施,使考核真正成为调动贫困县脱贫致富积极性的高效“指挥棒”。贫困地区五彩斑斓的脱贫致富梦,开始发芽。他们鼓足干劲,向着扶贫深水区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