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农村演出市场活跃 财政向基层倾斜
5月14日,文化部正式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4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从《公报》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演出市场活跃、基层文化事业费增长明显、文化经营单位减少盈利却增加等成为2014年文化发展的亮点。
农村演出市场活跃 占全国总量过半
《公报》显示,2014 年,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73.91万场,比上年增长5.3%;国内观众91020万人次,增长1.1%;赴农村演出114.04万场,增长8.5%,赴农村演出场次占总演出场次的65.6%,比重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农村观众558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5%,占观众总人数的61.4%,比重比上年增加2.6个百分点。从数据上看,在数量、比重的上,农村演出市场增长速度均超过整体,显示出近年来农村演出市场的活跃。
政府公益演出采购得到大幅增长。全年全国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共组织政府采购的公益演出10.58万场,比上年增长18.3%;观众9893.36万人次,增长8.7%。利用流动舞台车共演出10.62万场次,比上年增长5.9%;观众9900.64万人次,增长2.2%。此外,文化部还通过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陆续组织近百批次上千名艺术家赴基层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慰问演出。
财政向基层倾斜 文化事业费增长明显
2014年,全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有583.44亿元,比上年增加52.95亿元,增长10.0%;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42.65元,比上年增加3.66元,增长9.4%。全国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38%,与上年基本持平。
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加大了基层文化事业费的投入,中西部地区增长较快。据统计,县以上文化单位292.12亿元,占50.1%,比重比上年降低了1.3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单位291.32亿元,占49.9%,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文化单位文化事业费242.98亿元,占41.6%,比重比上年下降了2.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单位文化事业费133.46亿元,占22.9%,比重提高了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单位文化事业费171.15亿元,占29.3%,比重提高了0.6个百分点。
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减少盈利增加
2014年末,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民营艺术表演团体)22.00 万个,比上年减少6541个;从业人员132.32 万人,比上年减少12.86 万人。然而,营业收入却达到1613.52 亿元,比上年增长18.1%;营业利润468.06 亿元,增长28.0%。
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29289个,比上年末减少1724个;从业人员45.21万人,减少2.61万人;全年营业收入44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4%;营业利润196.20亿元,增长37.6%,增长速度最快。
从分布区域来看,城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7465个,占总量的35.2%;县城90453个,占41.1%; 县以下地区52125个,占23.7%,县一级成为最大组成部分,中小城镇成为文化消费的大头。
此次《公报》从机构和人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艺术创作演出、文化产业与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遗产保护、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资金投入等八方面的数据,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2014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全貌。下阶段,文化部将陆续编发《中国文化统计提要》《中国文化统计手册》《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和《中国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等一系列文化统计产品,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真实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