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那是天字第一号重要的事情,全国都要抓。为什么要从这几个试点县市开始抓起呢?又是怎么个抓法呢?咱们以此次入选试点县的陕西省富县为例,早在2007年,富县在全县大范围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经营、销售;果蔬生长过程中所需要的农药、化肥、农膜等都由合作社统一采购,然后再以优惠的价格卖给果农。在统购农资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现供货商销售假农资的情况,合作社会立即停止从这个供货商处购买农资产品,并将情况上报给富县农业执法大队。富县还将农产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种养殖大户主,并建立了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起了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制度,以及产品回溯制度等。
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像富县这样,层层把关,高标准严要求,才能做到。对此,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朱煦认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市,是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需要特别慎重和审慎。
朱煦:首先应该肯定农业部的此举是对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的举措,但是这个举措也是非常的审慎的,因为从这数量上来看,按照全中国县一级的行政区划的总数来看的话,比例是不到百分之五。而按照31个省市自治区来对比,应该是每个省是平均三个多一点,之所以要这样的审慎,是因为一旦这样的创建成为最后事实和结果的时候,那么这些县和市它的农产品生产,也就是说蔬菜生产的安全就被国家行政部门戴上了护身符,那么他在市场当中可能获得的利益是可以想象的,行政部门是想通过这样的创建使得我们的农产品生产安全更加的标准化,更加的科学化,给全社会一个更加安全的认定标志。
这样的一种创建最后使得我们的农产品生产通过这样的一些试点单位的实践而摸索出来的体系,能够成为整个中国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一个标志性的引领,那么这才是这项工程更多的价值,但如果它仅仅是停留在一个一个标牌上面的时候,那我们可能又陷入到对标牌之后的信任与不信任,或者说对它的一种认可和不认可,那样的话它可能无法达到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许,反而是会对人们现在对食品安全的质疑或者敏感加重伤害。
对,其实无论用什么方法,试点也好、标杆也罢,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确保质量安全叫得响、过得硬。对此,朱煦认为,在107个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创建过程中,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新的模式,真正发挥更大的效益。
朱煦:这个创建过程它能够有更多新的模式、新的路径、新的方法和适宜于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品以及不同类别的农产品生产的安全生产的这种监督体系,监督体系至少应该包括比如说产品的追诉体系,比如说农药残留的体系、检查体系,比如说它的土壤的、环境的、指数的指标等等的这样一些基本内容。
如果具体地从方式角度来观察的话,我们发现类似的这样一种贴标签的方式在过往应该还是有很多的尝试的,但是这种尝试它一定要通过定期的检查、质量标准的设立、试点单位持续地对标准的落实和严格的执行,那么才能使本身称号也好,标牌也好,它的含金量是足够的。那么靠这样的一种检查、落实,带有一定的评比所维系的体系,使得企业、一些生产地域,视它的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为自己的生命。
但是我们确确实实希望行政的力量在类似的推动上面不起更主导的作用,而是起到一个更加辅助支持的作用,就是更多地让这些行政区划的自身和他们的企业能够把自己的农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来博得全社会、全市场这种承认、接受、认可。 【责任编辑: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