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5年,中央财政下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自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截至2015年,已累计安排1435.07亿元,对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2015年,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对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对实施范围及规模、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等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下一步,中央财政将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补贴政策,继续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编辑: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