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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5-11-27 13:55:47   来源:央广网   浏览量:

       央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记者杨滢 汤一亮)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执行。

  涉法涉诉案件一直是信访工作中的难点,而面对“信访死结”,律师究竟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又会给解决信访工作带来哪些实效?近日,记者以湖北恩施作为样本进行了调查采访。

  2015年10月23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而对于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巴县大支坪镇村民姚三德来说,这一天来得太不容易。

  17年前,姚三德包下了镇政府修建镇中心中学的工程。可工程建成后,政府迟迟不肯支付工程款。无奈之下,2005年,姚三德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胜诉后,镇政府却不配合执行还款,导致这个案子拖了10年悬而未决。期间,姚三德一直不断的在上访。

  姚三德:上访从县到州、从州到省,2013年我们就去天安门上访,把我们的情况反映给习主席,在地方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没见到习主席,我们是山穷水尽。

  在湖北省恩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围绕土地纠纷、家庭财产纠纷等产生的诉讼接踵而来,形成积案,越级上访,缠坊等等现象愈演愈烈。2013年,恩施州委州政府改变工作思路,决定聘请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矛盾。他们从武汉请来15名律师,组建了一个律师顾问团,从众多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树立起100起典型案件,开展百案攻坚行动。

  律师介入姚三德的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姚三德的材料,依照法律依据,最终给出评查建议:姚三德要求结算工程款的诉求合理,应予以解决。10月23日,姚三德终于领到了140多万元的工程款,他对结果十分满意。

  姚三德:2013年恩施州委政法委成立律师顾问团,把我们的案子调出来,看我们的法律的判决和执行情况,律师顾问团就觉得我们应该得到工资,就帮我们呼吁地方政府来给解决,在律师顾问团的推动下,在政法委的督导下,多次呼吁政府,政府感到没有办法,也抵抗不了,就给我们解决了140万元。

  说起信访工作,有人称之为天下第一难。涉法涉诉信访更是难上加难。湖北省恩施州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滕龙表示,将律师引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将信访当事人引入“信法”渠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改革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

  滕龙:通过调研,恩施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非常严峻,律师参与具体案件有经验,在一个是做老百姓的工作有经验,在处理法律事务的时候,把法律规定,条文熟悉,再有就是代理当事人的时候,和老百姓接触的比较多,所以,解决法律问题要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谁是解决法律问题最好的钥匙,我们认为是律师。

  6年前,湖北恩施巴东县高坪镇邓华清因土地纠纷,将相邻的信用社告上了法庭,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但邓华清认定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计算的面积有错,他不服法院的判决,开始了漫长的上访路。

  邓华清:我们在法治社会的天底下,向法院起诉,法院虽然开庭审理,但是驳回了我们的诉讼,根据程序来说,我们只有上诉,请求他们到现场,为什么他卖出的面积里头,有322平米?没这么大,就想要捣毁我们家的房子。只有200多个平米是合法的,那么还有100个平米是谁给他的?只要找出证据,我就不说了。

  律师介入邓华清的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重新取证,上门调研,现恩施州检察院已介于监督,国土部门成立该案的工作专班,对石垭子信用社所属房屋及土地面积重新进行丈量,以还事实真相。此举为邓华清带来了新的希望。

  邓华清:我相信他们会公正的,既然重视我的问题,到现场观察情况,已经来了,19日来的,现场调查,访问,我就一直相信,既然上面重视,是会得到光明正大的处理。

  目前,恩施州已经将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州县两级政府每年拿出一笔专项资金给律师团,由政府花钱来购买法律服务,同时建立责任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存在瑕疵或者裁判错误的要依法纠正,没有瑕疵的,律师要依法释法析理,督导情绪。两年来,恩施州涉法涉诉类进京非访下降了72%。2015年,重复访、越级访同比下降了80%。湖北省委政法委处长王国荣:

  王国荣:百案攻坚活动历时两年了,虽然案件还没有完全化解完,但是给我们提供了很鲜活的经验,律师参与到工作中来后,律师的专业性、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中立的立场在案件中得到了很明显的体现。还有律师的群众工作的经验,他的工作能力,倾听和化解能力,比我们以前的方式要有效。

  就在不久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和原则,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和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势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由湖北恩施州政法委组建的律师顾问团团长、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亦农认为,这意味着对我国律师职业又有了新的挑战。

  曹亦农:这个制度的设计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维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问题,信访工作律师参与进来确实是一项挑战,你没有热情做不了,要有专业知识、功底,一是要把信访群众当成有正当诉求的人,不管他有没有道理,只有这样才会耐心听他陈述事实、诉求、认知的法律。没有耐心是做不到的。第二不要站在公安机关、检察院的立场去说他的不是,也不要站在信访者的角度,坚持中立,坚持独立性,这样就能够听进去。三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管他有没有道理,不能生硬,是不是做到尽心尽力。现在,信访群众也相信我们,要求政法委要求他们和我们见面。

  记者了解到,为求解“信访死结”,目前湖北、吉林、山东等多地都已探索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中引入律师力量,这一做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由于上访者“信访不信法”的心理,此前,在全国每年的信访总量中,大量为涉法涉诉信访,有统计数据显示:诉访分离前,进京上访中约有半数是涉法涉诉信访。

  湖北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处处长王国荣认为,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以及信访当事人具有积极的影响。

  王国荣: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司法制度具有的积极影响。第一、促进解决申诉难、化解难、信访秩序维护难等问题,对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建立这项制度是推进信访申诉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既重视现实信访问题的解决,可以减少存量,又重视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可以减少增量,是治本之策,法治的长远之道。

  对于信访人来说,通常都是在经过了法律程序,法院的裁决仍然解决不了诉求,才走上上访之路。王国荣同时认为,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维护和保障上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积极作用。

  王国荣:一是对信访人当事人来说,可以解决看不懂法律文书、不理解法律处理意见的问题,解决不会申诉、不理性申诉的问题。二是维护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可以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性质确定、处理结果等方面寻找线索,发现问题,促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公正合理解决。三是减少诉讼成本,减轻经济负担。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既可以让群众早日解决问题,少走甚至不走弯路,避免诉累,减少诉讼成本;而且律师的这项工作是公益性质,可以减少群众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