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渭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批复》指出:同意撤销华县,设立渭南市华州区,以原华县的行政区域为华州区的行政区域,华州区人民政府驻华州街道新华大街1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渭南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规政策,整合区域资源,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