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发布《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积极统筹中央已经安排的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相关项目和资金,避免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打造“豪华校”“重点校”。
通知指出,目前条件差、基础弱的省份主要任务是“补短板”,有一定工作基础和财力保障的省份主要任务是上水平、达标准,每个省份都有相应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整理汇总、补充完善出一套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作为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基础。
通知要求,要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双月通报进度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缓慢市、县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要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作为促进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公平水平的重要内容,一年至少督查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