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上班练书法不管农民工讨薪诉求遭免职
5月14日,就《问政·合肥》最新一期栏目中披露的农民工讨薪难、无证施工与噪声扰民、深基坑开挖造成毗邻房屋开裂、进户门设计不合理、小区废旧钢瓶乱丢弃、加气站不执行错峰加气规定等问题,市城乡建委在回访会上一一作出回复,其中,直接将涉及到的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总工程师赵夕来免职,调离原单位,该局办公室主任张齐兵调离原工作岗位。
冷对农民工讨薪 两人遭免职一人调离
霍邱农民工李先奎在2009年下半年带领几个同乡在肥东恒缘时代广场工地做钢筋工,至今该项目还拖欠他3万元。李先奎说他曾多次到肥东县建管局反映,一直被拖延。
4月初,李先奎再一次去肥东县建管局反映问题时,遭遇冷漠对待,该局副局长周之元接待时还在办公桌上练习毛笔字。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李先奎反映的恒缘时代广场项目欠薪及《问政·合肥》栏目组暗访曝光内容属实。
4月7日,李先奎再次来到肥东县建管局,找到副局长周之元,由于周之元不分管农民工讨薪,因此对李先奎的诉求没有处理,也没有转交其他人员处理,只是在写毛笔字。李先奎又电话打给分管此事的总工程师赵夕来,赵也没有明确答复。4月24日,肥东县建管局召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庭燎,责令其先予支付,王庭燎将拖欠李先奎的3万元工资现场发放。
整改和处理意见:责成肥东县建管局1.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制,执行A、B岗管理制度。2.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3.建立工作督查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在此事中涉及肥东县建管局有关人员工作作风问题,肥东县委、县纪委已依纪依规处理。其中:(1)对县建管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2)责成县建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唐永龙作出书面检查,并公开道歉;(3)免去周之元县建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4)免去赵夕来县建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职务,调离原单位;(5)对县建管局办公室主任张齐兵调离原工作岗位。
开发商推迟支付工资 督促早日足额发放
山东农民付兰英到长丰县住建局农民工维权办公室投诉,称其丈夫杨德华2014年在半岛一号工地安装门窗,被拖欠工资15000元。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2014年杨德华在半岛一号工地安装门窗,被拖欠工资15000元。4月7日上午,其妻付兰英到长丰县住建局农民工维权办公室投诉,维权办随即与半岛一号建设单位工程部宋华国经理联系,宋华国知情后通知了杨德华用工单位合肥西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宋华国协调,西飞公司赵和生经理答复4月20日前,负责支付所欠的15000元工资。4月13日,赵和生付给付兰英2000元,承诺剩余13000元于4月20日前付清。4月20日,付兰英打电话到县局维权办,说赵和生要推迟到5月20日付钱。维权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人员,督促尽快支付。4月23日上午在半岛一号工程部会议室,维权办现场督促西飞公司赵和生将剩余13000元工资当场发放给付兰英。
整改和处理意见:责成长丰县住建局1.进一步优化维权管理体系,健全维权管理制度,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和工作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2.进一步加大工作效能建设,加快案件处置效率,建立投诉案件快速受理、处理机制。
5月14日,在记者实地回访中,半岛一号工程部经理宋华国表示,目前,半岛一号工地上还有农民工在干活,对后期开工的项目,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到他们的手中。
无证施工扰民 一建设工地被全面叫停
蜀山区长江西路辰元小区住户投诉旁边的原溪贝乐城项目无证施工,噪音扰民,市民投诉反映市建设监察大队执法力度不够。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位于蜀山区青阳路与长江西路交口西南角的合肥原溪贝乐城工程,建设单位为合肥原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工程自今年3月3日起多次被周边居民投诉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市建设监察大队现场勘查后,分别于3月3日、4月21日对该工程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完善相关报建手续。至于该工程在停工后又恢复施工的问题,是因为该项目与轨道二号线青阳路站的基坑相连,为确保联体工程结构安全以及施工不对重点民生工程轨道二号线的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经专家论证后建设单位进行了与二号线相邻东北面打隔离桩的施工,为基础工程开工做好准备;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隔离桩施工中对西边邻近的辰元住宅小区基础做好相应维护工作。另据蜀山区政府反映,该工程还担负蜀山区200余户拆迁群众的回迁安置工作,如建设单位能先行做好基坑维护的相关工作,则可为主体施工节约工期,尽早落实该区回迁工作,以缓解拆迁群众多年在外租房之苦。
整改和处理意见:节目录制后,该项目已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委已函告环保部门,待工程开工后将进行重点监管。
住户“门碰门”设计 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
2014年8月13日,政务区宋都西湖花苑·风荷苑4号楼103室业主向市建委反映:如果邻居和我们同时开门,就会出现“门碰门”问题。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经调查,该楼103室住户门为外开门,该门开启时与相邻户门存在相互干扰,不符合当时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9.4条“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的规定。
据此,市建委于9月15日向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会同建设单位提出具体整改设计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9月17日,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修改通知单,将该户入户门改为内开。建设单位合肥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免费将该户入户门改为内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解决方案。但由于补偿金额双方分歧太大,虽经多次沟通协调无果,致使整改方案无法实施。
2015年4月28日,市建委召集投诉人、合肥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对4号楼103室入户门相互干扰的问题继续进行协商处理。经协调,宋都公司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免费将门改为朝内开,由此造成的住户装饰装修破坏按原样恢复。同时补偿4000元。二是由投诉人自行将门改为朝内开,补偿8000元。投诉人当时对上述两个方案未予以答复,4月29日电话回复,不同意上述两个解决方案,也没有提出具体补偿要求。
整改和处理意见:1.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宋都西湖花苑·风荷苑4号楼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问题,负主要责任,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2.施工图审查机构合肥市建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务所审查的宋都西湖花苑·风荷苑4号楼存在漏审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现象,负次要责任。但该审查机构已于2006年年底注销,因此不再予以追责。3.责令建设单位对宋都西湖花苑·风荷苑4号楼103室、104室及宋都西湖花苑小区存在类似问题的住户进行全面整改。经济补偿问题由建设单位与所涉及住户协商解决。
液化气瓶随意堆放 相关负责人做检查
瑶海区铜北小区住户反映该小区存在违法经营液化气行为,废旧钢瓶随意丢弃,投诉市燃气处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市燃气处于2015年1月6日接到政府服务直通车记录单,反映瑶海区铜北小区13栋102室存在违法经营液化气行为。接到投诉后,该处工作人员于1月8日下午到现场检查,发现13栋102室窗台下堆放一批废旧的液化气瓶,并用遮雨布遮盖。当即告知经营者王业山立即停止在小区内存放液化气重瓶的违法行为,并现场下达了《合肥市燃气市场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王业山表示服从管理,不再在小区存放液化气重瓶。该处还与瑶海区住建局联系,要求其履行监管责任,取缔该经营点,并进行日常监管。瑶海区住建局经现场调查后,电话反馈燃气处,该户已停止了经营行为。后经燃气处工作人员暗访,该户停止了经营行为,在现场也未发现有重瓶存放。但该处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未督促瑶海区住建局等部门及时清理现场空瓶和废弃钢瓶,事后也未跟踪落实。4月22日市建委下发督办通知,4月23日瑶海区住建局现场办公,责令铜北小区13栋102室户主将现场所有7个液化气空瓶和8个废旧钢瓶全部清运。
整改和处理意见:随着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管道液化气置换以及旧小区天然气新装入户,瓶装液化气市场减少,许多废弃钢瓶的处理亟待解决,下一步将配合质监部门拿出废弃钢瓶处理意见。同时,随着区划调整和液化气市场监管职能重心下移,市燃气处将加强与各区(开发区)工作对接,督促各区(开发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责任。责令市燃气处相关责任人钱安、王康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全委通报批评。
挖基坑造成居民楼开裂 责成开发商维修赔偿
九华山路省地质测绘院小区业主投诉,大宁国际广场深基坑开挖,造成小区内居民楼墙体开裂问题。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大宁国际广场项目位于九华山路与宁国路交口西北侧,该基坑开挖深度11.7-17.2米,施工单位于2014年4月11日开工建设(支护桩施工),5月24日进行土方开挖。
省地质测绘院2号楼紧邻大宁国际广场项目西侧,2014年11月初该居民楼居民反映2号楼室外地坪及103室墙壁出现裂缝,单元间伸缩缝宽度加大,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于11月5日起多次去现场查看处理,省第二监督检测站于11月14日出具了2号楼初步检测结果,11月11日-14日2号楼顶点侧向位移超出正常使用性Cs级限值,平均倾斜速率达到报警限值。为确保住户生命及财产安全,市质安站于11月15日书面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对邻近2号楼处基坑西侧立即进行回填,施工单位于11月16日开始回填。根据省第二监督检测站11月21日出具的检测结果, 2号楼伸缩缝以东单元倾斜值基本无变化,对应基坑的监测点水平位移基本稳定,且基坑西侧地下二层已按要求施工完毕并回填,风险源基本消除。12月25日,省地质测绘院2号楼103室住户李家轩要求对损坏房屋进行修复及赔偿。
2015年2月6日,针对省地质测绘院2号楼室外地坪和103室墙壁裂缝以及伸缩缝存在的问题,市质安站召集各相关当事方协调,明确1.大宁国际广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在基坑西侧土方完全回填及2号楼变形稳定后,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依据检测报告尽快出具维修方案,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尽快实施;2.2号楼103室户主提出的赔偿金额应有依据。之后,因建设单位与103室住户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检测、维修工作一直未开展。
整改和处理意见:责成市质安站协调省地质测绘院物业办,委托省第二监督检测站于4月29日开始对2号楼进行检测,尽快出具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的处理方案。同时,由于大宁国际广场基坑开挖施工给周边房屋造成影响,责成建设、施工单位积极与2号楼东单元和103室住户就维修及赔偿方案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非规定时间给私家车加气约谈公司总经理督促其整改
出租车司机反映,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文忠路新海加气站在非私家车加气时间给私家车加气,影响出租车正常加气。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为解决合肥出租车集中换班时间的加气拥堵问题,2013年9月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加气站实行错峰加气的引导性文件,近年来随着气站数量及供气能力增加,加气难的情况正逐步缓解,此文件的执行也已逐渐淡化。
整改和处理意见:4月24日,市燃气处约谈安徽中油洁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总经理王友俊,后多次到新海加气站督促整改,要求该站做到:一是在出租车交班高峰点15:30-20:30一旦出现加气堵车现象,不允许给私家车加气;二是对其余两个加气高峰时间段(6:00-8:30,10:30-13:30)新海加气站调整调度加气工作,保证4个加气位满员在线正常运行,并增加对出租车的加气枪位,由站内指挥疏导员加以引导,保障出租车加气;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增加指挥疏导员及安全充装检查员;四是在加气站入口设立引导牌,引导社会车辆按规定时间段加气。4月27日,该站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燃气处工作人员在加气高峰期多次进行暗访督查,确认该站出租车加气有序顺畅。
房屋墙壁粉化无法装修 施工单位维修业主满意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反映:蜀山区中海原山小区46号楼2605室投诉,其房屋内墙硬度不够,粉化,无法进行装修。
市建委调查后通报:中海原山46号楼2605室4月初通过12345反映地面找平层及墙面粉刷层强度的问题。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在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员到达现场调查,经核实,中海原山46号楼地坪找平层在施工中采用了新的工艺,出现找平层强度不足的原因主要为施工单位在后期浇水养护时未能严格控制工艺标准导致,出现的部位为地坪装饰面层,对主体结构安全不造成影响。4月20日原施工单位已维修完毕,业主表示满意。
整改和处理意见:4月22日,约谈中海原山46号楼建设单位中海宏洋地产(合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就此类问题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责成市质安站加强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业主反映的一般性房屋质量问题要督促原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到位,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