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三农网(扎兰屯台记者徐曙光、通讯员刘江峰)2015年8月,内蒙古扎兰屯市卧牛河人民法庭法官跨省异地办案,采取得当措施成功调解一起异地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李某家住该市卧牛河镇,经营饲料加工企业多年,饲料销住全国各地。史某家住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多次购买李某处饲料,双方合作愉快,但2013年史某赊购10万余元饲料后却迟迟未付货款,李某多次索要、但史某推托不付,李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史某给付货款。
卧牛河人民法庭办案人员受理该案后,通过了解得知被告史某现住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因原告提供被告电话号码有误,联系不上被告史某,办案人员便赶赴五大连池市找被告史某异地调解。
三名办案人员到达五大连池市后,通过公安机关户籍查寻找到被告史某,史某称赊购货物事实存在,但无钱给付,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办案人员针对被告史某态度马上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史某财产入手:通过深入细致调查了解,查寻并冻结了史某银行存款5万元,并对史某房屋采取保全措施,随后再找到被告史某向其阐述双方之间法律关系及不履行法律后果。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被告史某和原告达成协议,给付李某货款9万元并即时付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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