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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师司法局强化“窗口”建设 提升法律服务

2015-08-18 10:48:39   来源:西部三农网   浏览量:

       西部三农网博乐讯(通讯员赵德玉)五师司法局不断强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服务部门的建设,树立服务为民的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提供诚实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受职工群众欢迎。
  一是实行执业公示制度。在办公大厅醒目的位置,规范公示《公证业务范围、办证程序》、《律师业务范围及服务承诺》、《法律援助的范围、事项和流程》,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和意见箱。
  二是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在大厅设立接待服务台,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员定期坐班接待来访人员,要求法律服务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做到当事人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并配有法律服务相关资料,设置休息座位,提供饮水、书写等便民设施。
  三是坚持接待首问责任制。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提供“一站式”办案服务,首次接待的人员负责解答办理申请人所求事项,所需材料一次告知清楚,在材料齐全、事实清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受理事项当天一次完成,尽量让当事人一次性办理好所需事务,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救助对象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公民,酌情减免律师、公证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
  五是提高服务效率。对于时间紧迫或当事人要求尽快办理的案件,要在不违反办案规则和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急事急办,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同时建立午间值班制、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为不能在工作日来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六是做好延伸服务工作。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依托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基层连队、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联系卡片,接受法律咨询,了解连队、社区法律需求情况。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不方便来访的群众,法律服务人员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员上门服务,为基层群众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方便。
  七是坚持案后回访制度。律师、公证、法律援助部门对一些重大的或者履行时间较长的事项,主动进行案后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八是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投诉申诉。律师、公证、法律援助部门在受理投诉申诉时,必须进行认真登记,向当事人告知投诉申诉处理的时限、程序、本部门及主管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电话,按规定认真做好投诉申诉处理工作,在认真复查的基础上,及时向当事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九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定期对“窗口”部门执行便民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评先创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便民措施较差的部门,责令其限期改进。【责任编辑: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