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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传媒网今日头条

专家:通过法律手段杜绝污染企业“潜”入乡村

2015-12-16 10:48:36   来源:   浏览量:

      央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进入冬季后,我国多地频频被雾霾“包围”,引发了民众对环境治理进程的关注。昨天,环保部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今年环保综合督查结果,综合督查中发现,多数地区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较多。

  结合这份督查结果,环保部指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依旧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常常环保不作为、不到位,导致环境保护工作流于形式,无法产生明显的效果。农民的环保意识薄弱,乱堆放垃圾,乱焚烧秸秆等现象普遍,农村环境质量总体偏差。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主任李国祥对此指出,农村环境治理重在民众意识,大家需将保护环境作为自己的份内之事,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治理,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李国祥: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已经逐步认识到农村污染问题比较严重。那么,随着对农村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认识的提高,我国已经开始在一部分地方试点,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具体的措施。在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特别提出了“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指标。秉行示范引导的过程中,要求环境保护整治作为一项内容。我们通过在农村的一次调查发现,在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农民的垃圾是有专人进行分类,以及集中处理的。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这些地方环境往往就没有人管了。就全国农村来看,由于农民的生活习惯、农民的意识、政府方面的治理还不能够到达农村的很多产业淘汰的最后一个落脚点。农村环境的保护整治,应该来说任重道远。

  对于很多农村地区来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也存在一些矛盾。此次环保综合督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不少地区“土小”企业群和小作坊比较密集,加之一些污染企业退城进郊,给这些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一定困难。李国祥认为,国家应通过法律手段,杜绝污染企业“潜”入乡村。

  李国祥:有很多污染产业迁移到农村比较隐蔽的地方,给环境整治带来比较大的隐患。针对这种情况,我觉得,环境整治必须要以法治为手段。所以国家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明确地规定,在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不允许非农产业项目,特别是污染项目进到农村。农村吸收非农产业,应该像城市一样进行测评,只有通过了以后才能上,否则就视为非法企业。环保部门一经查实发现,立即关停。同时,还要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只有加大法律的威慑力,不让法律有死角或真空,农村环境保护才能够更有法律的保障。

【责任编辑:格全】